11月17日,湖南黑金時代股份有限公司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統一銷售煤炭貨款結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子公司通過股份公司運銷信息化系統,“二加快”強化煤炭貨款結算。
通知要求,一是加快計質計量及商務糾紛處理速度:各單位是計質計量責任主體,要明確專人負責計質計量工作,按照合同約定的每月結算批次要求,及時到用戶處校核計質計量數據,收集計質計量原始結算單據,并通過股份公司運銷信息化系統上報股份銷售分公司相關業務部門。出現商務糾紛時,各單位應于當天向用戶做出反饋,三日之內與用戶進行協調,七日內處理完畢;十日內各單位仍無法處理的商務糾紛,應立即上報銷售分公司,由銷售分公司組織相關單位在收到上報糾紛之后的七日內處理完畢;二是加快結算票據傳遞速度:各單位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傳送客戶計質計量原始單據和結算票據,按規定做好貨款結算基礎工作。各單位在收到股份銷售分公司相關業務部門通過運銷信息化系統下發的《貨款結算審核通知單》后,應盡快憑此單據向股份銷售分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確保于每月25日前送達股份銷售分公司財務部。
通知強調,對未及時到用戶處校核計質計量數據,收集計質計量原始結算單據,未通過股份公司運銷信息化系統上報股份銷售分公司相關業務部門的;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商務糾紛的;未及時辦理煤炭貨款結算,未按規定時間將發票傳送至股份銷售分公司的;股份銷售分公司將調整撥付其統一銷售煤炭貨款資金的時間和額度(其中:本月撥付實到貨款資金的50%,另50%次月底再給予撥付),并在股份公司煤炭運銷管理考評時給予扣分,每次扣10分。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