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發布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我國已提出區域煤炭總量控制措施,但現行的控制目標仍然無法應對當前空氣質量急劇惡化的嚴峻局面。我建議設立全國性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政策和配套措施。
比如,在第十三個五年計劃(2016年至2020年)和長期規劃中,制定并實施高效的、基于市場的、強制性的全國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政策和目標,實現資源非敞口供應。建立環境稅、碳稅、污染費等財政稅收政策,同時為提高煤炭安全生產、環境治理、健康治理等提供經費。加快煤炭資源企業的整合,并積極推動清潔能源的發展和綠色就業來減緩煤炭企業因煤炭總量控制而遭受的失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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