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能與電力市場獲悉,近日,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發改委印發《湖北省儲能體系建設方案(2025-2030年)》。
方案制定了湖北省的儲能發展目標,到2027年,全省儲能裝機將達到800萬千瓦(8GW),其中新增儲能將以新型儲能為主。到2030年,新增儲能以大型抽水蓄能為主,全省儲能裝機達到1700萬千瓦(17GW),支撐8000萬千瓦以上的新能源合理消納利用。新型儲能、抽水蓄能的具體目標如下:
新型儲能:全省裝機2027年達到500萬千瓦(5GW),2030年達到800萬千瓦(8GW)。
抽水蓄能:全省裝機2027年達到287萬千瓦,2030年達到912萬千瓦。
根據湖北電力交易中心的數據,截止2024年底,湖北全省新型儲能裝機為2.11GW/4.66GWh。這也意味著,2025-2027年間,湖北省新型儲能將新增裝機2.89GW;2030-2027年間,湖北省新型儲能將新增裝機3GW。
方案針對源、網、荷各側,都明確了新型儲能發展應用方向。具體如下。
方案提出,健全儲能運行管理服務機制,面向儲能健康可持續發展需求,建立健全電力系統調峰、儲能和智能化調度管理體系,加快完善與儲能發展相適應的電力市場和價格機制,推動源網荷儲協同優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具體包括:提升儲能調用水平、推動電網與儲能協調發展、完善儲能價格機制等。
提升儲能調用水平。根據系統需求,科學制定儲能調度細則,明確調度運行方式和調用區間。持續完善市場化交易規則,鼓勵新型儲能參與市場化交易,自主確定充放電曲線,提高運行效率。鼓勵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充分發揮配套儲能和智慧調控的作用,科學制定相對確定的出力曲線,并按照一體化的方式調用。積極開展規模化儲能系統集群智能調度及分布式儲能虛擬電廠聚合調控等調用方式創新。
推動電網與儲能協調發展。制定新型儲能并網細則及并網服務工作指引等,明確并網流程、相關標準和涉網試驗要求,公平無歧視地向新型儲能提供電網接入服務,保障新型儲能安全高效并網。
完善儲能價格機制。落實國家抽水蓄能兩部制電價政策,逐步健全抽水蓄能容量電價政策。支持電源側儲能與新能源場站一體運營,優化輸配電價政策。優化分時電價機制,不斷完善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價格機制,優化峰谷價差,健全新型儲能參與電能量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規則體系,探索建立電網側儲能容量補償機制,容量電費納入系統運行費用。完善新型儲能應急調用價格機制,推動新型儲能與各類分散式負荷資源聚合,打造一批虛擬電廠。
另外,在儲能技術方面,方案提出要多元化發展新型儲能技術,培育拓展應用場景。例如:新型儲能服務綠電直連、飛輪儲能+城市軌道交通、光儲建筑一體化、光儲充換檢、光伏+儲能等。
湖北,是全國范圍內儲能市場起步較早的區域。早在2021年5月,隨著2021年平價新能源項目,湖北省能源局就下發了38個總規模共2.54GW/5.37GWh的獨立儲能項目。2023年6月再次發布21個,總規模為1GW的非鋰電技術的新型儲能電站試點示范項目。
盡管起步較早,但湖北省的儲能發展一直缺乏明確的收益模式,對新能源租賃儲能、新能源配建儲能,有極高的依賴性。無論是2021年的通過新建獨立儲能電站從而滿足新能源配儲需求,還是后續多次發布的新能源市場化項目要求按一定比例配置儲能,新能源配儲都是其儲能發展的最主要動力。
在缺乏盈利模式的情況下,目前湖北省的大部分儲能項目并未有太多進展。根據尋熵研究院的統計,截止2024年12月底,以上兩批次項目的完成率分別只有68%和14%(以項目能量規模MWh計算)。
136號文取消了新能源強制配儲,但湖北省仍鼓勵自愿建設電源側、電網側新型儲能。在能源局最新發布的《關于推進新能源發電項目建設的通知》中,針對新能源競爭性排序,4項評分指標就有2項指標與儲能相關,權重合計60%。另外,新能源企業資源投建網側獨立儲能,還可獲得最高10分的加分。
2024年-2025年間,湖北省出臺了多項電力市場政策,為儲能參與電力現貨市場、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等設定了相應條款,但儲能項目在實際運行中并未切實參與到各類電力市場中。在缺乏市場化的盈利模式下,湖北省在推進儲能產業發展的過程中,仍在寄希望于新能源企業買單。這也不難理解,湖北省的儲能為何一直發展緩慢。
此次發布的方案強調加快完善與儲能發展相適應的電力市場和價格機制、探索建立電網側儲能容量補償機制等,如后續有實質政策落地,或將對湖北省的儲能發展,起到實質性的推動作用。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