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李鴻章是晚清權傾一時的重臣,但有一人,“凡是李鴻章做過的官,他都做過;李鴻章沒做到的,他卻做到了。”他就是歷仕咸、同、光三朝,素有“不倒翁”、“末代宰相”之稱的“紫禁城騎馬”王文韶(1830-1908)。然而,世人皆知李鴻章,卻不知比李鴻章更受當時清廷倚重的王文韶。
王文韶一生官運極佳,曾任湖南巡撫、云貴總督、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軍機大臣、總理衙門、督辦礦路大臣(相當于能源部部長)、戶部尚書等要職。1900年,升至體仁閣大學士,成為繼李鴻章之后慈禧最信任的重臣,后轉文淵閣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加太子太保,封至一品,可謂地位顯赫、位極人臣、官至極品。
文韶于咸豐二年(1858年)進士,年僅28歲即被授予戶部主事之職,后累遷郎中,出為湖北安襄鄖荊道。才干得到左宗棠、李鴻章賞識,交相推薦,升湖北按察使,后遷任湖南布政使。同治十年(1871年),署理湖南巡撫,總共6年。期間曾多次軍事鎮壓民眾。此后任職兵部侍郎,并直軍機。還曾擔任禮部侍郎,兼總理衙門行走。光緒十五年(1889年),授云貴總督。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入贊軍機,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二十六年(1900年),義和團運動正盛,他反對對外啟釁。八國聯軍攻陷北京時,是唯一一路隨護皇室到西安的軍機大臣,力主對外妥協,晉升體仁閣大學士。后歷任外務部會辦大臣、全權大臣、政務處大臣、督辦路礦大臣,授文淵閣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著作有《王文勤公全集》、《王文韶日記》等。
一、大清帝國不倒翁 中國首勢王文韶光緒二十五年(1990年)八國聯軍攻陷北京,王文韶隨慈禧太后、光緒皇帝西逃,回京后升體仁閣學士。后任政務處大臣,督辦路礦大臣,官終時為文淵閣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當時的王文韶已是權傾朝野,民間曾流傳著“外國首勢紅毛教,中國首勢王文韶”的說法足以說明內閣丞相王文韶權勢之顯赫。
而王文韶所處的時代,正是中國歷“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生死關頭,但史家卻對他評論不多,不溫不火,無大褒亦無大貶,原因何在?清代官場,勾心斗角、爾虞我詐,帝黨后黨之爭更使為官者如履薄冰,一不留意會落進萬丈深淵,而王文韶在官場中能左右逢源、平步青云,靠的是他的一套高明的為官之道。據《清人逸事》記載:“王文勤(王文韶之溢號)之居相位也,時人皆以無毀無譽多之……京師士大夫艷傳,文勤有油浸枇杷子之徽稱,盍甚言其圓滑也。枇杷核固滑矣,若再加其油浸之,其為滑殆有不可以方物者。”據梁湖民間傳說,王文韶在位時在梁湖也造了一座丞相府,地方官員路過都要下馬落轎,即使路過曹娥江,也要拖船過壩,進內河至梁湖參拜。有一次紹興府臺上任,來到王家相府,王姓族長親自遠道相迎,府臺大人誠惶誠恐,一不小心躍進河里。這事一傳十、十傳百越傳越走樣,傳到京城已變成是王文韶橫行鄉里十惡不赦了。
軍機處權貴滿人榮祿將此事向慈禧太后、光緒皇帝奏上一本,說王文韶“營造河壩,從中漁利,侮辱朝庭命官,把紹興府臺逼入江河。”光緒怒斥王文韶,王文韶雖心感委屈,但不作絲毫辯解,只說:“榮相(榮祿)所奏事實,臣無話可說,臣愿領死罪。”慈禧見他一副厚道相,要他大膽辯答。王文韶才答辯說:“本人在京城每日操勞國事,對家鄉顧之甚少,但自從當官以來時常告誡族人家眷要處處寬厚待人。
不料今天……”一直對他很是信任的慈禧太后,不等他把話講完就要光緒派人細查。查得結果是拖壩費收入用作當地河壩水利工程,紹興府臺落水是因王家族長謙躬待客,府臺一時慌亂失足落水。因王文韶深知朝中奧妙,只要老佛爺慈禧不發話,任何人都奈何不了他,故在復雜環境中駕重若輕,他既不得罪權貴榮祿,又不對抗光緒,還博得慈禧好感,起到了一石三鳥的作用。事后慈禧還當著滿朝大臣的面夸獎他治家有方。
王文韶出生在嘉定,其父王又沂從小是孤兒,家境清貧,在嘉定城南的一家醬園司賬,王文韶幼年就隨父在醬園學徒,跟著店主的兒子讀書。后來拜著名學者錢繹(錢大昭的兒子)為師。有名師教導,加上自小聰穎,王文韶的學業大有長進。錢繹十分看好這個好學生,甚至把女兒許配給他。
道光二十八年(1848)18歲的王文韶參加科舉考試。科舉考試規定,參加考試須有多人作保。王家清貧,無人作保。南翔人王叔彝此時正承辦江浙漕運,于是王文韶到浙江仁和(杭州)求助王叔彝,王叔彝讓王文韶冒充仁和鹽商弟子參加科舉考試。從此,王文韶的籍貫變成了仁和。其父王又沂的身份則變成了“鹽商”。
咸豐二年(1853),23歲的王文韶考中進士,授戶部主事,后任陜西司郎中。同治三年(1864),出任湖北安襄鄖荊道。此時,正逢曾國潘的湘軍蔣凝學部因不愿入隴而中途潰散,王文韶便籌集糧餉,綏撫潰軍,并且采取措施嚴防士兵逃逸。王文韶措置得宜,受到左宗棠、李鴻章的好評,兩位大臣同時上奏清廷,保舉王文韶“可大用”。同治六年(1867),升為湖北按察使,同年調署湖南布政使。同治十年(1871),任湖南巡撫。清史稿稱其“撫湘六年,內治稱靜謐焉。”期間,多次軍事鎮壓民眾。其中,最著名的是鎮壓苗王張秀眉。
光緒四年(1878年),進京擔任兵部左侍郎、軍機處行走,還擔任禮部侍郎,兼總理衙門行走。從此王文韶在官場上一發不可收。
晚清,可謂是政局險惡,政壇險惡,人心也險惡,在這“三險”中做官能混個善始善終,實在是件很牛很不易的事,能達到這一點的高官寥寥可數,而唯獨王文韶做的確屬圓滿。
王文韶當過湖南巡撫、云貴總督,也曾在總理衙門當差,尚書、大學士的帽子都帶過,北洋大臣兼直隸總督的大印拿過,軍機也進過,不可謂不顯赫。
可王文韶在近代史上留下的腳印卻很清淺,人們對他的評論也不溫不火,無大褒亦無大貶。何也?此人善于做官強過善于做事也。王文韶在斗爭激烈關頭,常能夠左右逢源、上下縫合,為人說話更是圓通練達。
正是憑此王文韶才成為波譎云詭的晚清政壇上的不倒翁。
1898年6月,翁同龢被打發回常熟老家,王文韶雖被調離北洋,但卻是到京任軍機大臣,補了翁同龢的空位。義和團鬧騰,慈禧跟著發昏,不自量力想和八國一決雌雄。開始,王文韶勸阻開戰,差點被砍了腦袋。八國聯軍攻入北京,1900年8月14日,慈禧一天5次召見軍機大臣,只有他一個人趕來報到。
臨走,慈禧對他說:“爾年高,……可隨后趕來。剛毅、趙舒翹素能騎馬,必須同行。”可見,當時太后并不看好他,甚至要丟下他不管。
15日清晨,慈禧率光緒等倉皇出逃。這時,朝臣散的散、躲的躲,而70歲的王文韶卻一路連滾帶爬,連續幾天追趕到懷來,感動得老佛爺大呼忠臣,甚至當場摘下一只玉佩贈送給他。關于這塊玉,還有一個故事。由于走得匆忙,慈禧太后身上值錢的東西只有這塊玉。它是有玉中之王之稱的“脫胎”。
脫胎屬羊脂白玉,如果把它浸入水中,可使一大缸清水映為通紅。從此,得到“脫胎”之后的王文韶連連擢升。
與八國談判求和時,王文韶被任命為外務部會辦大臣,還是全權的,賞黃馬褂,而擔辛苦和挨罵名的卻是李鴻章。事后,王文韶又得到雙眼花翎獎賞。后來,獲賞“紫禁城騎馬”(皇帝對高官寵臣的特殊恩賜,并非真正讓大臣在紫禁城里騎馬,而是賞一根馬鞭子以示恩寵。林則徐曾得到過。)1908年底,79歲的王文韶接到慈禧和光緒去世的消息,披麻戴孝跪倒在“老佛爺”和皇帝的畫像前,誰知就此臥床不起,沒幾天便去世了。王文韶的葬禮成了當時杭州的一大新聞。為了給他發喪,北京專門來了32個抬棺材的人,出喪用的紙人、紙馬、紙房不計其數,備極哀榮。浙江各地的人,包括鄰近省份的人,聽說杭州有這么一個大官要發喪,像看戲似的涌來,杭州城大小旅館,一時全部爆滿。鐘毓龍在其著作《說杭州》中記載道:“宰相王文韶死后出殯,自清吟巷相府經江墅路,出鳳山門,儀仗綿延十余里,萬人空巷而觀之,甚至有從外地專程來看者。”王文韶一生為人低調,謹言慎行。這從他的故居就可見一斑。相比地處杭州清吟巷127號的王文韶大學士府附近的另一座故居——胡雪巖故居,大學士府不僅雕工不及胡雪巖故居,材料也不如。胡雪巖故居的材料可講究了,都是紅木、花梨、紫檀等高檔木料,但大學士府的木料,只是杉木而已。
堂堂大學士府還比不上一個商人的居所?不過,這卻是事實。據記載,胡雪巖故居的始建年代不過比王文韶大學士府晚了一年(1872年),占地面積也均為十畝左右,但其奢華程度卻大超學士府。
就拿供客人停轎的轎廳來說——大學士府的不過是個簡簡單單的三開間,僅僅在梁上雕了些簡單裝飾,但胡雪巖故居的卻是高大寬敞的五開間,且整體梁架結構全用古銀杏木制成,華麗氣派,比故宮的用材還講究。作為官府,大學士府比較講究“禮制”,它的豪華更多體現在格局上,而且,這里作為王文韶“退休”后的居所,不必過于奢華。作為當時的朝廷要員,王文韶要維護自己清廉的形象,“露富”實乃大忌。在當時的官員中,王文韶的圓滑很出名,人稱“琉璃球”,而且,他謹言慎行,這也是他官運亨通的原因所在。而胡雪巖的富甲一方,已是盡人皆知,所以胡雪巖故居比大學士府講究,也是情理中的事了。
二、支持維新變法和洋務運動不少人都知道清末有個任戶部尚書、軍機大臣,戊戌變法失敗后被慈禧革去官職驅逐出京的翁同龢。
許多人更知道北洋大臣、直隸總督,辛亥革命后當了幾日短命皇帝的袁世凱。但很少有人知道翁同龢戶部尚書、軍機大臣之后任,袁世凱北洋大臣、直隸總督之前任的王文韶。
1895年5月《馬關條約》的簽訂,迅速激起舉國上下的強烈反對,充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長達20多年之久的李鴻章,因奉命赴日簽約而遭痛詆,于8月28日(光緒二十一年七月初九)免職而入閣辦事,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則由云貴總督王文韶接任。他是一位精明穩健、遠見多識、贊成維新卻不張揚而干實事的明智官僚。他在激烈的政治矛盾中勇于任事,顧全大局,做出一些有益于國家和社會進步的事業。
他在直督兼北洋大臣的四年期間,正是維新運動從高潮到其頂峰“百日維新”開始的驚心動魄的歲月,但他能明辨是非,能夠權衡時局動態的趨向,而對朝中新舊兩派的激烈斗爭決不輕易表態,對天津維新派的活動也不加可否,實際上為維新派開了綠燈。
他不聲不響地推行維新新政事業,堅定不移地把加強直隸海防和慎重對外交涉放在頭等地位,尤其把一切新政視為“全國命脈所系”而認真推行,“凡李鴻章舉辦未成之事,皆次第成之”。例如,奏請勘察吉林三姓煤礦,妥議章程以為實邊、裕餉和通商之計;奏請開磁州煤礦以便蘆、漢鐵路必經之地用煤方便,并為磁州地方的煤鐵各礦逐漸擴充提供條件;又奏請開墾天津新農鎮一帶營田5萬余畝,以興民利;開挖永定河淤塞,治潮白河故道,修筑溫榆河各壩;并設水利總局以除患興利免南商米稅以濟民食,鑄北洋銀圓以維護金融正常流通。
這些利國利民的舉措,均得到批準和施行。此外,還有一件連清廷也頗感棘手的大事,也派給王文韶處理:京、漢鐵路為南北第一條干線,運兵濟餉和通商貿易,無不關系到民生大計,但是官紳紛爭不已,遷延日久而不能動工,清廷特派王文韶同各方商議辦理。遂奉命會商湖廣總督張之洞,往返討論,終于議定借款興筑,遂使這項關系重大的新政得以成功。
王文韶重視舉辦新式教育事業,他相繼奏請和創辦了北洋大學堂、育才館和鐵路學堂等西式學校,招聘和培養了一批新知識分子和實用人才,并為維新變法提供了骨干力量。育才館的教師夏增佑、北洋大學的總辦王修植,都是天津維新運動的倡導者。
王文韶于光緒二十一年在北京參加中國資產階級早年政治團體“強學會”,傾向維新。光緒二十三年6月力主變法的帝黨中堅,翁同龢為后黨所不容,慈禧下令“革翁同龢職,驅出北京”,被帝黨后黨共同認可的王文韶,升任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直入軍機處受命辦理新政,1901年4月21日,清廷成立了以奕鄺為首的督辦政務處,作為主持“變法”的機構,籌辦“新政”。李鴻章、榮祿、昆岡、王文韶、鹿傳霖為督辦大臣,劉坤一、張之洞為參予政務處大臣,總攬一切新政事宜,負責制訂各項措施,掌管各地官吏奏章及辦理全國官制、學校、科舉、吏治等。作為洋務派的實力人物王文韶也提出了維新變法和發展洋務運動要求。
清末,內憂外患、政局不穩,大事很多。如光緒時期的“帝與后”之爭,“常熟”(翁同龢)“合肥”(李鴻章)之爭,義和團興起時的“剿與撫”之爭…… 在波譎云詭的晚清政壇,參與機要的重臣簡直是坐在風口浪尖,立場、觀點、言論,都與烏紗帽甚至身家性命攸關,稍有不慎便會前功盡棄身敗名裂,如沈桂芬、翁同龢等都堪稱一時俊杰,卻均未獲善終。而王文韶卻能“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臺”,順風順水,官越做越大。且看他在幾件大事中的表現。
外國長期侵略中國,在清政府官員中,反對外國侵略的大有人在。反侵略,本來是正義的,正確的,但真理再跨前一步,就變成了謬誤。反侵略進而拆教堂,殺洋人,進攻使館,就成了盲目排外。王文韶不贊成盲目排外,也不激烈抗爭,不但未受處分,反而一升再升,直升至大學士。史實證明,他比清朝許多官員等高明、正確。甲午戰爭,清政府委屈求和,李鴻章從云端跌落,交出了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大印。作為軍事、洋務、外交重地的北洋,成了權力真空。這個誘人的“大蛋糕”將由誰來品嘗?朝野熱切關注。
分析起來,要想捧走這個“蛋糕”,起碼應具備這幾個條件:懂軍事;懂外交;帝、后兩派的人都無異議。經過“海選”,時任云貴總督的王文韶一舉勝出。滿朝官員比王文韶才高權重功多的人多得是,干嘛會是他呢?王文韶八面玲瓏,與湘軍、淮軍關系不錯,又在總理衙門行走過,熟悉外交,且與帝黨大佬翁同龢有較深淵源,慈禧太后對他也比較看重。得,就王文韶吧!王文韶得知“蛋糕”的歸屬后,曾表示自己干不好,惶恐無比,幾次要求收回。他深知,北洋老大是不好當的。翁同龢雖是帝黨主攻手,但帝黨前途如何,仍是霧里看花,似隱似現;李鴻章雖已跌落,但他一手經營北洋多年,仍有相當控制力。于是,在北洋,王文韶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一邊逢迎權力炙手可熱的翁派,一邊重用李鴻章舊部。期間,散遣冗兵、興辦水師和武備學堂、革漕運積弊、開礦(吉林金礦、煤礦)、興筑京漢鐵路,并奏設北洋大學堂、鐵路學堂、育才館、俄文館,頗有成效。
戊戌年間,光緒和慈禧的帝后之爭越來越激烈。
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態度,對帝后兩黨都很關鍵,王文韶再施“柔軟”身段。起初,慈禧恩準變法,光緒一番折騰,他加入強學會,慷慨解囊。后來,慈禧的臉越拉越長,王文韶調整風向,“上決已定,必從康言,我全駁之……”或態度消極,敷衍緩行。
王文韶其實為風雨飄搖中的清朝起到了一定的歷史作用。他在直隸總督、北洋大臣任內,曾多次疏陳建議加強北洋海防、整頓水師、興辦天津武備學堂、重建旅順大連炮臺。他認為,南北海防以天津為根本之地,以大沽、北塘為內戶,以金旅、威海為外戶,而山海關、營口等處分扼水陸要沖,互為犄角,環海3000余里,務必統籌海防,頗具卓識。并在興修水利、開墾農田、興辦學校等方面也有很多建樹。奏設北洋大學、鐵路學堂、育才館、俄文館、西學水師各學堂、上海南洋大學,為國家造就了一大批人才。
甲午戰爭后,王文韶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繼續推進李鴻章的洋務運動,任內散遣冗兵、興辦水師和武備學堂、革漕運積弊、開礦(吉林三姓金礦、磁州煤礦)、興筑京漢鐵路,并奏設中國近代第一所大學—北洋大學堂(1895年,王文韶在天津創辦現在天津大學的前身)、鐵路學堂、育才館、建立中國最早的官辦俄文專科學校(俄文館),建立中國第一家銀行(中國通商銀行)等,堪稱成就斐然,因此被稱為洋務運動的最后成就者。他體恤民情,勤于政事,持躬儉約,為官清廉,這在當時昏聵顢頇,世風日下的清末官場是十分難得的。
王文韶對維新事業是寬容、理解,甚至于支持的。他資助過北京強學會,資助過張元濟的通譯學堂,更對嚴復的維新言行多所保護。1896年嚴復在天津創辦俄文館,自任總辦,得到王文韶的贊同。嚴復等開辦《國聞報》館之后,屢遭彈劾,但作為直督的王文韶卻聽之任之。正是王文韶對《國聞報》的寬容,才使得該報雖近在都門,卻敢于放言高論。
對比《湘報》與《國聞報》,皮錫瑞曾發出如下感慨:“‘湘報’將改名‘湘學報’,不列議論。
畏首畏尾,殊無謂也……‘湘報’載‘國聞報’甚奇辟,彼在輦轂之下猶不畏,諸君何畏之甚也”。殊不知,《國聞報》雖所載“甚奇辟”,“在輦轂之下猶不畏”,正得益于王文韶的寬容。但最終,報館“因政府阻力太甚”,“不得已,與東鄰矢野君相商,借作外援,始得保全自主”。不久,《國聞報》館又為李盛鐸所劾,正如夏曾佑所說,“劾報館一層不過陪筆,而實則劾又陵”。上諭命王文韶就該報館現在情形及嚴復有無與日本人勾串之事,查實具奏。在王文韶的覆奏中,他對嚴復的評價引人注目:“道員嚴復素日講求西學,偶以論說登報則有之,合股之說即或因此而起,實未聞有勾串情事……竊見邇來報館林立,指摘時政,放言罔忌,措詞多失體要。
《國聞報》所登嚴復議論亦時蹈此失。蓋該道曩年游歷泰西,熟諳洋務,狃其書生之見,欲以危言聳論警動當世,以冀力振時局,其心尚屬無他。”字里行間流露的是王文韶對嚴復的理解、愛護與保全。正是由于王文韶的保護,嚴復不但得以無事,而且能夠繼續在《國聞報》發表高論。當戊戌政變發生之日,嚴復正在北京,時為大學士的王文韶“密示先生離京,先生遂于次日返津”。之后,江南道監察御史徐道焜奏劾《國聞報》及嚴復等人,又是經王文韶“力救乃免”。可以說,嚴復在整個戊戌變法過程中得以暢所欲言而免遭不測,得益于王文韶者頗多。
三、出任大清帝國首任“能源部長”與傳統描述不同的是,王文韶的愛國心和民族感堪為后人景仰。王文韶擔任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時,力挽狂瀾,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帝國主義在中國修筑鐵路、開辦煤礦和鐵礦、建立銀行、廉價收購農產品等侵略計劃,維護了民族利益。
洋務運動的領導人一致認識到非抓緊鐵路和煤鐵礦業、銀行的籌建和發展,不足以致富強的道理,就是所謂“藉舉國之商力,以養水陸之兵,保農工之業”。而辦這些大型的、國民經濟命脈所系的鋼鐵、鐵路、礦務等工業企業,沒有在國民經濟中起樞紐作用的銀行,是難以想象的。于是,鐵路、礦務、銀行三位一體,成了甲午戰后洋務派興辦近代企業的重點項目。而這,正好與帝國主義在華投資重點——鐵路、礦務、銀行,針鋒相對。
十九世紀的最后十年,第二次科技革命已漸入佳境,對于歐美正所謂是工業黃金時代。日本也正在分享甲午戰爭的紅利。但對于風雨飄搖的大清帝國而言,這十年不但意味著前所未有的變局,而且預示著更為無測的未來——西方世界正在謀求東方能源以改變地緣戰略格局的欲望愈發貪婪,日本也渴望大清煤炭和鐵礦資源能為它揮向世界的東洋刀開刃淬火。設立專門機構加強煤炭和鐵礦資源管理,不但是針對外資進入中國礦區進行風險管理的必要手段,也是開發國內資源、謀求實業救國的戰略選擇。
盡管李鴻章因甲午戰爭戰事失利備受指責而黯然下臺,但他建立的現代礦業和工業卻受到肯定。如何利用中國的煤和鐵鍛造出與亞洲最強大的國家機器,成為紫禁城內外的主要話題。大清帝國從保守到“變法”的政治轉向,使西方各國看到了開放礦業市場的曙光,紛紛在中國尋找代理人以分取利益。而日本在中國所獲得的巨大利益和戰略優勢,更是激發了各國搶奪中國路礦的熱望。俄、法、德等國紛紛出手,與日本人和那些主張“煤鐵主義”的大清官紳搶奪礦權和路權。因為在歐洲人看來,后來居上、咄咄逼人的德國根本“不是血和鐵的政權,而是煤和鐵的政權”。煤不僅提供了戰爭必需的燃料和鋼鐵,而且煤炭所含的碳氫化合物還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無論是戰爭的炸藥,還是救治戰場傷員的藥劑和消毒液,都與煤炭有關。奪取中國富饒的煤鐵資源,已經成為列強控制東方和爭奪世界的必要準備。
如果說輪船招商局的創辦,是洋務運動從軍用工業到民用工業、從求強到求富的過渡性的企業的話,那么,煤炭金屬礦的開采和冶煉工業的興辦,則是洋務派以求富為主要目的興辦民用工業的正式開端,也是“以富求強”的起點。而首先提到開采日程的是煤炭。70年代中期掀起了機器開采煤炭的熱潮。這股熱潮正好與資本帝國主義掠奪中國煤礦的企圖針鋒相對。
早在19世紀40年代,英國就開辟了從它本上到中國香港和上海的定期輪船航線,美國也在醞釀從它的西海岸橫渡太平洋直達中國的輪船航線。隨著第二次鴉片戰爭結束中國被迫開放北部沿海和長江中下游各通商口岸,外國兵商輪船,便橫行于從遼東到海南的漫長的中國沿海一帶和長江中下游。在那時,輪船的動力燃料是煤炭,它的消耗量隨著輪運的增加而猛增。據統計,中國沿海外國輪船每年煤炭消耗量60年代中期達到40萬噸,年輸入上海的煤炭,由50年代后期的3萬噸,增為70年代初的16萬噸,其中大部分是供應外輪所需。這種長途運煤成本昂貴,且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煤炭需求,這對近代航運發展是很不利的。要取得日益增加和價廉的煤炭以利航運,只有在中國開采一法。于是尋找和開采中國的煤炭資源,便成為列強擴大對華戰略的一個重要環節。
列強掠奪中國煤炭資源的活動,始于40—50年代英、美對臺灣基隆煤礦的覬覦,這是因為那時外國輪船是集中于南方沿海的緣故。基隆煤礦有著長期的手工開采歷史,除供本地使用,還部分地供應閩粵中外官商,間有運煤香港者。1847年英國海軍少校戈敦發現了基隆礦區,進行初步勘探后,認為煤礦豐富,煤質很好。進入50年代以后,英國侵略者為取得廉價臺煤的供應,不斷地與清政府進行交涉。
美國是稍后于英國覬覦臺灣煤礦的國家。1848年美國為了開辟舊金山或蒙德拉至上海與廣州間的輪船航線,必須建立中途加煤站,他們把這個“加煤站”地點注目于臺灣。次年6月,美國東方艦隊兵船“道爾芬”號由澳門駛抵臺灣基隆勘礦,并強行運煤而去。1850年春,廈門美領事布萊特富向美國務卿報告臺煤情形,并專取煤樣一箱送交國務院化驗。此后于1852年、1854年多次派軍艦赴臺,調查勘探臺灣基隆等處產煤范圍、煤炭質地、采掘及疏運條件是否便利等。結果,不少侵略者建議美國購買基隆礦區,以便他們自行開采。1854年8、9月間,美國駐華全權代表麥蓮伙同英國駐華代表包令,在北上要挾清政府修約的清折中,表示出要對臺灣煤礦“一體均沾其利”的意圖。后來逐漸由需要基隆煤炭發展為要買下整個臺灣。美駐華公使在美商鼓動下,于1856—1857年多次向其政府提議直接占領臺灣島,說:“當此航運的年代,這是一件特別富有意義的事情。”“如果開辟了由加里佛尼亞至日本及中國間的輪船航線,此項煤炭供應的來源將必最為便利。……美國顯然應即占有該島。就勢力均衡的大原則上說,尤其應該如此。”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后,通商口岸擴及北洋和長江中游,外國兵商各輪也隨之在這些地區航行,尋求燃料的范圍很自然地從臺灣一個地區,發展到中國北方和長江流域。于是英、美等國除繼續為獲取臺灣基隆煤炭的購買和開挖權利外,視線轉向京津地區和長江中下游。
英美在60年代對臺灣基隆等煤礦的覬覦,主要表現為以投資用機器開采或幫同清政府開采為誘餌,企圖占有礦權以取得廉價煤。臺灣開為通商口岸后,曾強行購臺煤的原英駐廈門領事翻譯士委諾,升任為英臺灣府的首任領事,加緊了掠奪臺煤的步伐。1861年由滬尾輸出的商品中,煤炭已列為主要輸出品。1863年基隆也辟為通商口岸,臺煤輸出更容易了。但出口煤稅照成例每百斤征銀4分,而手工采煤產量低,價格高,這對侵略者是一個沉重負擔。于是英國提出用西法機器采煤的意見。福州海關稅務司美里登、淡水海關稅務司侯威爾以及英駐華公使阿禮國,都曾先后向福建地方官提出租地用機器采煤或幫同中國開采臺灣、澎湖之煤的要求,但均遭到清地方官拒絕。美國比英國還要進一步。美駐華公使蒲安臣的秘書咸廉士在主張由西人用西法開采基隆之煤的同時,還主張由煤港沿西岸設立鐵道,由礦場運煤直達海邊。1865年美商費爾德、赫士提正式在基隆經營煤炭、樟腦業務。1869年美商高林士和咸伯等向基隆地主播觀生私典煤山,意圖用西法開采,這得到美駐廈門領事李讓禮的支持。但均為清官員所拒絕而未能實現。
英美等列強于60年代在臺灣進行掠奪煤礦利權的同時,在華北和華中地區謀取中國煤礦資源的活動也在加緊進行。1862年英國駐華公使館翻譯柏卓安進入京西的齋堂礦區,進行詳細調查,其目的就是為了能保證通商口岸的外輪用煤,特別是英國海軍艦隊的用煤,并強調要用西法開采這些煤礦。與此同時,英國在華商人也大肆活動,天津廣隆洋行老板海德遜經常到附近地區,四處“踏勘煤苗”,并且從齋堂運出大批煤炭供外輪使用。他后來還慫恿天津英領事要求清朝總理衙門準許由他修筑一條齋堂礦區到北京天津的運煤道路,他還要求在開平先立煤窯,并修建由開平至天津的運煤鐵路,提出以所產煤之一部分供給官用為條件,豁免一切稅負。美國也不甘落后,1863年蒲安臣向總理衙門推薦一名美國礦師龐伯理,名為協助勘察北京西山等地煤礦,為清政府計劃成立的海軍艦隊、也即所謂“阿斯本艦隊”提供燃料,實際上則是竊取中國的礦產資源情報。他在此前一年,即曾只身闖入湖南、四川等地,專門尋找煤礦。由于“阿斯本艦隊”計劃中變,他的活動也隨之中止。
至于英美等國染指長江中下游煤礦的企圖,主要起始于60年代中期。由于長江開埠輪船迅速增加,煤炭需要量急增。據估計,60年代中期,單旗昌一家輪船公司年需煤就達20—30萬噸。因此,在長江沿岸找尋煤礦,也成為侵略者的迫切需要。1866年英國商人在湖北大軍山一帶“開石尋煤”。次年秋,英人葛乃“發現”了江蘇句容縣煤礦,他說此礦不但煤好而旺,且地近長江,“轉運利便”。1868年葛乃擬了一份“按照西法挖煤章程”,向鎮江道臺要求開采。這不僅得到鎮江英領事馬安的支持,且取得上海英國商界的鼓勵。英國怡和洋行準備貸款給葛乃進行開礦;英商商會向英公使阿禮國叫嚷要有效地開采中國煤礦。由于清政府拒絕而未果。但到60年代末,廣泛地掠奪、開采中國煤礦資源,已成為英國官商的強烈愿望。所以,在1868年中英談判修約會議上,英方正式提出了中國免除進出口煤稅、允許英商開采中國煤礦等侵略要求。
據上所述,資本帝國主義在60年代掠奪中國煤礦資源的目標,集中于臺灣、長江中下游和京津地區,清政府于70年代中期開始用機器采煤也集中于這三個地區,顯然這是針對列強的侵略圖謀的。
晚清煤鐵發展的成果之一,是西方的技術和經營模式在清末礦業領域的迅速擴張。無論是外商還是華商,利用西法開采煤礦、鐵礦均已成為主要經營模式。以胼胝小農為主體的手工礦業,由此出現了傳統土窯與新式煤礦的分野。前者遵循礦業習俗開礦,后者則依據相關法律經營。甲午戰爭之后,新開商辦煤炭及其他燃料礦36家,創辦資本總額1260.5萬元;新開商辦金屬礦及冶煉廠21家,資本總額670.7萬元。
光緒二十四年,親政不久的光緒皇帝急于“維新”,授意臣下建言獻策,實施礦業新政。盛宣懷首先提出動議,參考土耳其的做法,建立一個專管鐵路和礦務的“股份”制衙門,向國內外出售股份,并“請各國公同保護”,以便讓各國相互牽制,“散其瓜分之局”。御史黃思永則建議清廷,干脆創辦礦務總公司,統一主持礦業和鐵路事業,“管轄之權,朝廷主之,公司任之,各國不得干涉”。由于盛宣懷的政治人脈遠勝于黃,清廷最終部分采納了前者,參考歐洲模式設立礦務鐵路總局,由時任軍機大臣的王文韶專理其事。“所有各省開礦筑路一切公司事宜,俱歸統轄,以專責成”,但不同意外資介入大清能源領域。
礦務鐵路總局,清朝政府負責礦山開發和鐵路建設的管理機構,簡稱路礦總局,成立于1898年,與農工商總局同時成立。曾制定《礦務鐵路公共章程》。
1903年清政府設商部,撤銷礦務鐵路總局。1906年商部改為農工商部。
清廷設立專門機構管理國內礦業的初衷,即在于處理外資侵入問題。在此之前,地方官員為彌補財政虧空,紛紛不顧政治后果,私下與外企簽訂礦業開發合同。由于缺乏相關機構和法律調整利益關系,規范礦業秩序,各地不斷發生洋人與當地礦業經營者的沖突。清廷希望借助礦務鐵路總局和相關法律性文件,把那些暴怒的洋大人擋在門外,同時盡量給予華商以發展空間,以便推行它夢想的實業救國路線。
不過,清廷并不具備能夠有效監管能源開發與管理的人才隊伍和政治架構。不但礦路總局的官員多屬正業之外的兼差,得不到額外的薪水,而且連該局本身也是臨時性的。它被置于總理衙門這樣一個外交機構之下,從一開始就是專門用來處理涉外礦務糾紛的。由于外商常常挾外交強權而長驅直入,不斷與國內土窯發生糾紛,礦路總局不得不奔忙于外交與內政之間。原本只服務對外礦務交涉的機構,反而更像是統籌“管理”大清能源事務的國家能源管理部門。
盡管礦務鐵路總局只是臨時兼職,但由于主管礦權審批,自然被視為晚清官場的肥缺。礦路總局大臣王文韶對自己的職權也非常滿意。屢新之初,他便信心滿滿、雄心勃勃地上疏中央,敦請光緒皇帝飭令各地,凡是該局設立前簽訂的涉外礦務合同,一律重新審定。王文韶還嚴詞照會各國駐華公使,如果有外商未經總局審核,私自與華商訂立辦礦合同,即便是借貸洋款給華人辦礦,也“一概視同廢紙”。
除了希望“洗心革面”,徹底扭轉涉外礦務糾紛的被動地位之外,王文韶還有意改弦更張,改變礦業領域的“國進民退”局面,增強礦業發展的活力。
1898年清廷礦物鐵路總局頒布《礦物鐵路章程》,其中特別突出的是為民營資本保駕護航的規定,似乎認定“私企”是要好于“國企”的。這一章程與傳統歷史論述不同,清政府顯然是重視私企的。
礦務鐵路總局負責統籌全國礦山和鐵路的建設,在它成立伊始頒布的《礦務鐵路章程》中宣布:“礦路分三種辦法,官辦、商辦、官商合辦,而總不如商辦。除未設局以前,業經開辦者不計外,此后多得商辦為主,官為設法招徠,盡力保護,仍不準干預該公司事權。”如此旗幟鮮明地為民營資本保駕護航,不僅是空前的,似乎也是絕后的;對于那些“獨立資本”在50萬兩以上的路礦,如果其中民營資本過半,則“應照勸賑捐之例予以優獎”,也就是說,夠條件的老板們會被授予一定級別的官銜,享受相應的政治待遇。一個月內,礦務鐵路總局又會同總理衙門發文,第一次宣布了全國鐵路建設規劃,以便矯正此前鐵路建設和外資引進的無序狀態。
遺憾的是,由于力量懸殊過大,大清帝國的煤鐵礦業和鐵路建設并沒有沿著王文韶設計好的軌道前行,反而日益受制于西方和日本。外資企業紛紛攻城掠地,對中國同行構成了壓倒性優勢。出自中國各地礦山的黑色煤流,或者變成了洋人手中的白銀,或者化為歐美船舶動力車間的赤焰。日本八幡制鐵所甚至能控制漢冶萍公司煤炭的價格和優先預購。漢冶萍公司的煤炭和鐵砂源源不斷地進入日本的工業機器,并以武器的形式多次傾瀉在中國的土地上。
大清帝國已經在內憂外患的雙重打擊下變得支離破碎,從國家實力到政權向心力,都已達不到管控國家能源儲備的必要水準。王文韶作為帝國能源領域的最高決策者,很快就在內外諸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節節敗退,任由外企在駐華公使團的保護下筑路開礦,在供應本國駐華兵艦燃料之需的同時,高價出售給中國人謀取暴利。
同時,王文韶一心想改變的“國進民退”局面,也由于官辦礦業不斷受到地方官府滋擾,投入大而內耗多,加之主辦者“興利之念,不敵其避罪之心”,所以并未取得更大成效。雖然后來改為官督商辦,但官方常常以“總辦”、“會辦”、“支應”、“文案”的名義安排私人,人浮于事,開支極大;而且資本來自于商,利潤卻被官方侵耗,商家紛紛退出經營,致使公眾對官營礦業詬病甚多。
一個獨立而高效的戰略資源管理體制,是維護礦業利權不受制于人的政治前提。但在歷次民變和對外戰爭中被打得支離破碎的大清帝國,所推出的礦務管理體制也是支離破碎的。盡管隸屬總理衙門的礦務鐵路總局已奉旨成立,《大清礦務正章》也禁止洋人在中國獨立辦礦,但即便中國官員或商人私下與洋人交接,礦路總局也無法予以實質上的約束。由于清末民變頻仍,軍事用費求告無門,饑不擇食的地方官員往往一接到外商的開礦申請,就會在得到外商足夠的“報效”承諾后予以放行。左支右絀、財政艱困的清王朝明知有違大清律條,也不得不默許地方官的“怠工”行為。
中外關系格局在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之后的新變化,是造成礦務鐵路總局和王文韶難有作為的原因之一。一方面,列強憑借在中外軍事對抗中所取得的外交強權,往往對晚清的礦業新政進行有選擇的處理。
外國駐華公使自始至終地參與本國公司奪取中國礦權的過程,凡是符合其利益者便予以配合,反之則百般狡辯,自行其是。另一方面,戰爭賠款使原本已經捉襟見肘的中央財政更加緊張,無論是應付整軍練兵以壓制國內民變,還是按照“新政”的安排興辦公共事業,都不得不將吸引外資、開礦興利作為決策選項。
外交壓力和內政需要,迫使礦務鐵路總局最終修改礦務章程,準許洋商直接辦礦,并給予洋商直接辦礦權。盡管新礦章仍然賦予了中方對違法外企進行處置的權力,但卻改歸外務部行使,專管礦務的礦路總局不再具有最終管轄權和礦權審核的主導權。
英國福公司在中國的煤炭開采權,就是清廷礦務管理流程出現重大疏漏的典型事例。福公司在1898年謀取晉豫礦權時,其資本總額只有2萬英磅,折合當時銀價也不過15萬兩。為了引誘中方,它聲稱將在兩省各投資1000萬兩,但直至庚子事變后,也沒有募取到它聲稱的股本額度。盡管河南山西兩省官紳不斷質疑福公司的開礦資格,但由于外務部主管大臣慶親王奕劻的堅持,王文韶只能巧妙應對。由于王文韶以民族利益為重,不顧年老體弱,經過艱苦努力,不僅大大縮小了福公司的礦區范圍,而且為民族工商業的立足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這在當時中國已無獨立主權的歷史背景下,實屬不易。
大清政權向心力的喪失,是晚清礦務改革難有成效的另一原因。外務部大臣奕劻之所以屢向外企妥協。作為外務部主管大臣,他的交涉原則首先是消弭紛爭,避免戰禍,而不是維護礦區華商的利益。至于礦業應如何開發和管理才能規避外資掌控,并不在他的考慮范圍之內。長期對外戰敗所引發的恐洋傾向,不但使其在外交領域難以捍衛國家利益,反而抱持末世心態,利用公權圖謀私利。由于奕劻身居要職,掌握清廷能源開發與管理的最高機密,無疑給服務于外企的刺探者以可乘之機。
劉鶚是最先接近清廷礦務決策高層的刺探者之一。作為福公司買辦,劉鶚依靠著福公司的豐厚回傭和公關投入,可以輕易地將觸須伸入許多大清高官的私邸。原在總理衙門任職的身份,又使其能夠利用交誼接觸到最核心的決策者。而末世心態所造成的官德敗壞,則讓不少官員或官宦子弟為了私利而甘心媚外,成為劉鶚最好的“機密”供應商。
為了幫助福公司謀取礦業權,劉鶚曾托賈子詠向奕劻說項。賈不但是山西商務局總辦,了解山西官方與福公司的談判底線,而且作為奕劻幕府成員,對奕劻也頗具影響力。當奕劻經他中介,接受了劉鶚賄賂之后,福公司在晉豫兩省的礦業權申請很快就取得了突破。軍機大臣兼戶部尚書翁同龢是堅決的經濟民族主義者,但他的親信下屬毛慶蕃是劉鶚的親家,翁同龢在福公司問題上的態度,他隨時向劉鶚透露。劉鶚的妻舅高子谷是礦路總局大臣王文韶的孫女婿。王文韶以軍機大臣身份兼管外務部之后,高子谷掌管著外務部的電報密碼本。清廷高層關于福公司事務的機密文電,他都會在第一時間告知劉鶚。正因為如此,福公司總董哲美森得知軍機處和外務部最新奏折內容的時間,有時甚至比慈禧太后還早,與清朝官員的礦業權交涉自然也一直處于上風。
盡管礦務鐵路總局很快就在清末“新政”中被裁撤,更具現代意味的《大清礦務正章》也隨之頒行,但并沒有改變礦業領域的秩序混亂和利權流失。由于相關礦業管理體制從一開始就罔顧傳統礦事習慣,而沒有基于當地民情進行立法,傳統礦業經營者仍在“非法”地與洋人同行進行斗爭,洋人也仍在每一次利益受損后再次向中國官方巧取豪奪。
可以看出,國力衰落無疑是大清帝國難以捍衛能源安全的主要原因,但國家管理體制的低效和官員隊伍的道德沉淪,則是能源安全大壩必然潰堤的核心因素。當民眾無法從礦業管理體制改革中獲益,而官員卻能在體制轉換過程中謀取私利,礦業秩序和能源安全自然無從談起,因為前者會造成社會動亂,后者則容易引來外敵覬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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