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1季度,滿洲里口岸進口煤炭519批,50.2萬噸,價值2259萬美元,進口量是去年同期的8倍多,實現了量價齊增。
滿洲里檢驗檢疫局嚴格按照六部委16號令對進口煤炭實施嚴格批批檢驗,切實杜絕不合格煤炭流入我國,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保證進口煤炭質量安全:
一是分類風險管理與信用管理相結合,進行合同備案及建立國外礦山檔案工作。按照16號令的要求,結合本地區快速通關的客觀需求,滿洲里局要求對進口煤炭進行合同備案管理和礦山檔案管理,對多次進口不合格煤炭的企業、礦山列入黑名單,嚴密監管。
二是科學采樣制樣,確保樣品質量。嚴格按照GB475標準,制定科學的取樣方案,結合天氣情況和品質波動,確定子樣數目。通過不斷完善煤炭手工取樣制樣設備,提升樣品取樣精密度,確保樣品的真實代表性。
三是制定科學的抽采樣管理制度。通過多次組織抽樣人員業務培訓,提升其專業技能水平,減少人為誤差影響。對樣品庫定期檢查,嚴格管理,保證了樣品的時效性,防止樣品產生污損、摻雜等現象。
四是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探索煤炭監管新模式。通過研究互聯網+煤炭,論證無人機在抽采樣的應用,探索煤炭中氟元素的處理等科技手段不斷完善進口煤炭檢驗監管模式,提升監管有效性。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