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136號文方案要求“戶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自2027年起暫不納入“機制電量”競價范圍,正是一次看似微妙、實則深遠的戰略校準。這不僅是對特定一類新能源項目市場定位的重新界定,更是山東省運用市場化工具,對新型電力系統安全、效率與結構進行系統性優化的一次精準施策。
機制電價競價范圍的重大優化
山東省發布的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通知,明確自2027年起將“戶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暫不納入機制電價競價范圍,這一調整并非孤立政策,而是山東新能源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環。回溯政策演進脈絡,此前山東省已明確一般工商業、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不參與機制電價競價,此次將戶用非自然人項目納入同類管理,形成了覆蓋主要分布式光伏類型的市場化定價體系。
根據《山東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界定,戶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的核心特征是投資主體為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或庭院建設,接入電壓等級不超過10千伏(20千伏),總裝機容量上限為6兆瓦,這一界定既區分了自然人戶用項目的民生屬性,也明確了其與工商業項目的差異邊界。政策調整的背后,是國家發改委《關于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通知》的頂層設計要求,山東作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率先落實“新能源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市場”的改革方向,推動電價形成機制從政策引導向市場主導轉型。
規模領跑下的結構失衡
作為全國光伏裝機第一大省,山東的光伏產業規模已形成絕對優勢。截至2025年6月底,全省累計并網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 9118.4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電站占比高達65%,累計并網容量5929.1萬千瓦,戶用光伏作為分布式光伏的重要組成部分,累計并網容量已達2878.2萬千瓦,這種爆發式增長一方面源于山東豐富的屋頂資源和強勁的綠色能源需求,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分布式光伏補貼政策、屋頂資源統籌開發、新能源消納責任權重考核等政策措施的持續發力。
但規模領跑的背后,結構性矛盾日益凸顯。大量分布式光伏電量直接接入公共電網,導致午間光伏大發時段經常出現電力供過于求的局面。據統計,2025年山東出現負電價小時數已突破1300小時,頻繁出現的負電價既反映了電網消納壓力,也暴露了“重裝機、輕消納”的發展短板。
收益重構下的模式轉型
戶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項目退出機制電價競價后,將全量進入電力現貨市場,這一市場環境的變化將重構項目的收益邏輯。山東現貨市場的價格波動呈現鮮明的時間規律性:午間光伏出力峰值疊加用電需求平緩,市場供需失衡導致電價持續走低,甚至出現負電價;而早晚用電高峰時段,電力需求旺盛推動電價顯著回升,形成“午間低價、高峰高價”的鮮明價差。對于此前依賴上網模式的戶用非自然人項目而言,全量接受現貨價格意味著收益穩定性大幅下降,午間低價電量將直接拉低收益水平。
這種價格分化趨勢將倒逼項目投資方主動提高自發自用比例,通過優先滿足自身及周邊用戶用電需求,最大限度消化午間低價時段的光伏出力,減少現貨市場低價的沖擊,既保證了項目自身收益穩定性,更能顯著優化電網經濟性。從電網運行看,分布式光伏“自發自用、就近消納”可大幅緩解電網壓力,減少電網因接納大量波動電量而額外投入的成本。
對于非自然人投資主體而言,無論是光伏企業的屋頂租賃項目,還是工商業主的自有投資項目,在市場價格的引導下,未來會將自發自用模式作為最優選擇。部分企業已開始探索“光伏+儲能”的組合模式,通過儲能設備儲存午間多余電量,在晚間用電高峰釋放,進一步提升自用比例和收益水平。山東作為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率先落實 “新能源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市場” 的改革方向,推動電價形成機制從政策引導向市場主導轉型。這種轉型不僅讓項目收益與市場高效聯動,更通過市場化手段倒逼能源資源優化配置,實現項目經濟性與電網經濟性的雙重提升,為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自發自用是分布式光伏的核心價值
分布式光伏在發展之初,即被定義為“在用戶所在地或附近建設運行,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并且實行“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就近消納、電網調節”的運營模式。山東對于機制電價競價方案的調整與現貨市場倒逼的雙重作用,本質上是讓分布式光伏回歸“自發自用”的本源屬性。分布式光伏的核心優勢在于靠近用戶側建設,能夠減少電力傳輸損耗,降低對大電網的依賴,而全額上網模式恰恰弱化了這一優勢,將分布式能源變成了“集中式消納”的負擔。山東此次推動戶用非自然人項目轉向自發自用,正是要激活分布式光伏的本質價值。
從政策設計來看,這一轉型與山東的分布式光伏分類管理體系高度契合。根據《山東省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自然人戶用項目仍保留三種上網模式選擇權,體現了民生保障導向;而戶用非自然人項目作為商業屬性更強的投資類項目,通過市場機制引導其實現就地消納,既減輕了電網壓力,也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同時,對于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山東已明確要求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項目,年自發自用電量占比不低于50%,形成了覆蓋全類型分布式光伏的消納管理體系。
從規模擴張到高質量發展
戶用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的模式轉型,將對山東光伏產業的高質量發展產生多重積極影響。從電網安全角度看,自發自用模式減少了分布式光伏對公共電網的接入壓力,降低了電網運行成本,為更多新能源項目的并網創造了空間;從產業發展角度看,這一轉型將推動光伏企業從“重數量”向“重質量”轉變,通過優化項目選址、提升運維水平、拓展用電場景等方式提升核心競爭力。
對于投資主體而言,轉型既是挑戰也是機遇。屋頂租賃模式作為戶用非自然人項目的主流形式,未來將更注重與用戶的用電需求匹配,比如在合同中約定優先滿足租戶用電需求,通過租金分成或電費折扣等方式提升用戶參與度。
從長期來看,這一政策調整將推動山東光伏產業形成“裝機合理增長、消納高效有序、收益穩定可靠”的良性循環。隨著自發自用模式的普及,分布式光伏將與工商業生產、居民生活深度融合,成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這一改革經驗也將為全國其他光伏大省提供參考,推動分布式光伏從規模擴張向質量效益轉型,為“雙碳”目標的實現提供堅實支撐。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