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盡管煤礦事故總量下降,但重特大事故出現明顯反彈,山西、內蒙古、黑龍江等10個省份,共發生重特大事故11起、死亡194人,同比上升120%、128%。那么,在下一步的煤礦整治中,哪些企業將會受影響?
落后產能煤礦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82號)規定,必須在2007年年底前關閉年生產能力在3萬噸及以下的礦井。
然而,個別地區片面追求經濟發展,落后產能淘汰退出不堅決,不但產能3萬噸小煤礦應退未退,而且還違規批建小煤礦,有的地區還超能力下達生產任務。
去年11起重特大事故中,至少有6處煤礦屬于應退出的落后產能,但只有3處煤礦列入了退出計劃。個別地區抓安全生產工作仍然停留在口頭、文件和會議上,流于形式、不嚴不實。
去年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黑龍江七臺河市、內蒙古赤峰市、湖北恩施州、重慶市永川區、寧夏石嘴山市均不同程度存在上述問題。
這樣的煤礦將是2017年安全生產整治的重點。
違法違規煤礦
去年7月份以來,煤價恢復性上漲過快,受經濟利益驅動,一些停了多年的煤礦和即將關閉的煤礦,超層越界盜采、不經批準擅自復產、以技改或整改隱患為名生產等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抬頭。
去年11起重特大事故中,超層越界有5起,采用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藝和設備有7起。
如重慶永川區金山溝煤礦超層越界違法開采,且采用禁止的巷道式采煤工藝,人員未經培訓便入井作業,發生“10·3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3人;內蒙古赤峰市寶馬煤礦長時間、大面積超層越界開采,被群眾舉報、煤監局處罰后,仍以回撤設備為由繼續生產,發生“12·3”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2人。
國家煤監局通過暗查暗訪發現,遼寧、黑龍江、湖北、湖南、云南、貴州、陜西、新疆等地區,一些煤礦企業不但肆無忌憚地違法違規生產,而且毫無收斂之勢。
目前,暗查暗訪已成安全生產檢查的常態工作,這樣的煤礦恐怕“命不久矣”。
30萬噸以下小煤礦
目前,全國30萬噸以下小煤礦仍有4700多處、占煤礦總數的59.5%,特別是9萬噸及以下小煤礦還有2700多處。
很多小煤礦管理制度形同虛設、技術人員匱乏、現場管理混亂,而且大部分長期不投入、不整改、不培訓、不檢修,市場不好就停,市場一好就臨時組織人員冒險生產。
去年33起較大以上事故中,有26起發生在小煤礦;小煤礦發生較大以上瓦斯爆炸事故共11起,其中9起為低瓦斯礦井。
重慶永川區金山溝煤礦超層越界的煤層,與相鄰的高瓦斯礦井為同一煤層,但該礦仍按低瓦斯礦井管理,以掘代采,通風管理混亂,違規串聯通風、無風微風作業,違章“裸眼”爆破等。
小煤礦淘汰退出的趨勢已無法逆轉。
部分國有大礦
受前幾年煤炭市場低迷影響,許多煤礦企業安全欠賬嚴重,有的采掘失調,只管出煤,不干開拓工程,縮減防突工程,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區域防突措施;有的礦設備超期服役,帶病運轉;有的礦超強度、超能力生產等。
如山西同煤集團安平煤礦“3·23”重大爆炸事故發生后,井下多少人都搞不準,沒有領導帶班下井,超能力生產高達309%,集團公司對整合礦井管不住,存在“兩張皮”現象。
例如,甘肅靖遠煤業集團魏家地煤礦曾是先進礦井,近年來管理明顯滑坡,存在以局部措施代替區域防突措施、采用瓦斯排放巷(尾巷)、瓦斯抽采留有“空白帶”等問題。
從國有大礦看,大型企業負債率較高(平均達70%以上),財務成本加大,老本吃光又欠新賬,安全投入嚴重不足,短時間難以彌補,采掘抽接續緊張,重大災害得不到及時治理,安全基礎受到嚴重削弱,煤炭市場好轉以后,一些煤礦急于補虧,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邊技改邊生產,設計1個采區卻人為劃分成多個采區,風險隱患不斷積累和疊加。
這些國有大礦已經成為新的安全生產風險點,整治工作刻不容緩。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