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商品交易所2015年12月25日發布通告稱,廣州港、防城港、可門港三個動力煤期貨指定交割港口的升貼水由現行的25元/噸,調整為0元/噸,自ZC1701合約開始執行。
此次調整升貼水符合預期,市場早在一年前就已經就此問題跟交易所進行過討論。當初設置南方港口升貼水+25元/噸主要是由有兩個考慮:一是由于南方主要是消費地,國內煤炭從北方港口運至南方港口需要彌補一段海運費30元左右。二是針對進口煤,由于動力煤是車船板交割,進口煤船舶靠岸后需要卸貨后再裝船裝車才能完成交割,為了彌補賣方這部分港雜費(35-38元/噸),交易所給南方港口25元的升水。
有了這25元的升水后,南方港口的交割優勢逐漸顯現出來,在2015年1月份,南方港口加上升貼水后的價格要比北方港口價格低40元左右,這直接導致1501合約南方港口進口煤交割量超過80萬噸,占了1501總交割量的80%。削弱了北方港口期貨基準價的地位,增加了買方接貨地點的不確定性,不利于動力煤期貨的活躍。 另外為了更公平起見,北方港口可以看作是內貿煤的主產區,南方港口可以看作是進口煤的主產區,根據公平性原則,不應差別化對待,取消升貼水后,可以讓內外貿煤炭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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