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由國家能源局印發的《關于促進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公布。《指導意見》旨在提升新能源發展自主性,增強新能源市場競爭力,打造新能源發展升級版。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實現了大規模躍升式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隨著新能源規模越來越大、電量占比越來越高,新能源發展也遇到了系統消納壓力加大、要素保障難度增加等挑戰,迫切需要轉變新能源開發、建設和運行模式,實現從‘單兵作戰’向集成融合發展的轉變。”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說。
《指導意見》明確,到2030年,集成融合發展成為新能源發展的重要方式,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明顯增強,市場競爭力顯著提升,有力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加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綠色能源保障。
《指導意見》將新能源集成融合發展歸納為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新能源多元化非電利用三個方面,并分別提出政策舉措。
聚焦加快推動新能源多維度一體化開發,《指導意見》提出,提升新能源多品種互補開發水平,優化“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電源結構和儲能配置比例,因地制宜建設光熱發電等調節性電源;強化新能源開發空間集約復合利用;推進分布式新能源多領域融合開發;推動新能源一體化聚合運營。
為大力推動新能源與多產業協同發展,《指導意見》提出,加快推動新能源產業鏈“以綠制(造)綠”,在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提升新能源裝備制造綠電應用水平與空間集聚效能;統籌推進新能源與傳統產業協同優化升級,積極引導高載能產業向新能源資源富集、資源環境可承載地區轉移;積極推動新能源與新興產業融合互促發展,結合“東數西算”工程建設,統籌算力設施綠電需求和新能源資源稟賦,推動新能源基地與算力設施協同規劃。
“國家能源局將加強組織協調和政策宣貫解讀,支持各地積極有序開展新能源集成融合項目建設,并從優化項目投資開發管理角度對此類項目予以支持。”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