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福建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實施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1)暫不設置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自發自用比例
鑒于近年來福建省堅強電網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同時全省用電負荷持續快速增長,可再生能源電量保持全額消納,現階段暫不對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年自發自用電量比例作強制要求。后續視情況適時研究調整。
2)大型工商業變更要求
已投產的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因電力用戶負荷發生較大變化,無法滿足自發自用要求,計劃調整為集中式光伏電站的,投資主體應向屬地電網企業提出負荷變化說明及接網調整方案;屬地電網企業應做好對負荷變化的評估及必要的接網消納校核,及時出具確認意見。
未投產的大型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申請變更調整為集中式光伏電站。
3)深入開展“千家萬戶沐光行動”
為深化農村改革和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在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尊重農民意愿,保障農民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基礎上,鼓勵投資主體開展非自然人戶用光伏整村連片規模化開發,促進農村地區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
各市、縣級能源(電力行業)主管部門要做好分布式光伏與農村能源、電力等發展規劃的銜接,加強農村分布式光伏開發利用與鄉村建設相關工作的銜接,引導農村分布式光伏科學布局、有序開發、就近接入。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