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昭通監察分局對一處煤礦違法違規生產案件實施公開裁定時,采取在井下違法現場舉證質證的方式,既使當事煤礦“口服心服”,也給參與裁定的其他煤礦負責人和基層監管人員上了一堂生動的警示教育課。
昭通監察分局監察組在對昭通市鎮雄縣一處煤礦開展監察執法時,發現該礦存在使用假圖紙、設置假密閉隱瞞采煤工作面,在擴建區域邊建設邊生產等違法行為。
經過立案調查,監察組組織鎮雄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有關人員及全縣復建煤礦、部分恢復隱患整改煤礦負責人,對該案實施公開裁定。公開裁定中,監察組針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把舉證、質證環節放在井下現場。在現場一一“指認”煤礦圖紙上隱瞞的作業區域,以及偽裝成密閉的違法作業區域風門、偽裝成回風巷巷幫的回風口、風橋上方設置的進風口等地點的基礎上,監察人員對違法工作面的運輸、行人、回風通道以及檢查時工作面的狀態進行了描述,對擬實施的行政處罰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作了說明。
面對“鐵證”,當事煤礦負責人當場表示違法行為屬實、處罰依法依規,愿意接受處罰。最終,監察組依法對該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責令煤礦停止建設并對煤礦及其負責人共處罰款166萬元的行政處罰。
參加公開裁定的其他煤礦企業負責人也紛紛表示,通過井下現場的舉證質證,避免了裁定過程中大家發表意見時“跟著感覺走”,使得裁定結果更具有公信力;同時,讓他們對當事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和受到處罰的原因有了更直觀的認識,也深刻認識到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危險性和嚴重性,真正從案件查處中吸取了教訓、受到了教育。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