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抓好煤礦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嚴防煤礦水害事故發生,日前,婁底市安委辦下發專門通知,要求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和煤礦企業認真應對汛期來臨的極端天氣,多措并舉,切實抓好當前煤礦防治水工作。
切實強化預警預報和應急值守。各煤礦企業要對汛期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切實加強水害預警預報工作。一是加強對威脅礦井安全的主要含水層的水位監測及對井下水閘墻、突(出)水點和采區涌水量的觀測,掌握礦井水動態變化,及時預報水情水害。二是加大對井田范圍內地表水體、地面裂縫、塌陷區、泄洪渠、防洪壩等重點部位的巡查,發現異常第一時間準確預警。三是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配足應急防汛物資,加強對職工防范暴雨、洪水和救災搶險知識的培訓,提高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四是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值班到崗制度、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應急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險情,立即按程序啟動應急響應。五是對于井口及工業廣場標高低于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的礦井,以及受河流、山洪威脅的礦井,接到暴雨信息后要立即采取停產撤人措施。六是地方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強化與氣象、國土資源、水利等相關部門及煤礦企業的應急聯動,密切關注天氣變化,認真研判自然災害引發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完善協調聯動機制,確保第一時間將惡劣天氣信息通知到有關單位和煤礦企業,做到信息共享,協同應對,處置到位。
切實落實煤礦水害防治措施。煤礦企業要根據煤礦所受水害威脅,結合汛期特點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明確重點時段、重點區域水害防治重點工作。一是受老空水威脅的礦井,必須圈定積水區和物探異常區,確定警戒線和探水線,標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嚴格執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并監視放水全過程,消除老空水威脅。二是受地表水威脅的礦井,必須修筑泄洪渠,發現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時要及時填塞,遇暴雨洪水可能引發淹井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撤出人員,在隱患未完全消除前不得恢復生產。三是受頂板裂隙水影響的礦井,要充分考慮雨季降水補給,加強工作面涌水量觀測,備足排水設備;發現頂板涌水異常,必須停產撤人,查明原因。四是受底板承壓水威脅的礦井,必須做好導(含)水構造的超前探查工作,對水文異常區必須采取注漿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層、疏水降壓、充填開采或者留設防隔水煤(巖)柱等措施,并進行效果檢驗,徹底解除水害隱患后方可生產。五是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和有重大水患威脅的礦井,必須認真落實“三專兩探一撤人”措施,即: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隊伍;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業時必須同時使用物探和鉆探兩種探放水手段,查清掘進工作面周圍的水害隱患;發現有透水征兆必須立即撤離現場作業人員,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分析原因,研究科學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
切實開展水害因素普查。煤礦企業要全面扎實開展水害因素普查工作。一是加強水文地質工作,收集整理開采范圍內小煤礦有關地質資料,建立完善防治水基礎資料。二是深入開展水害致災因素普查,充分利用調查訪問、物探、鉆探、化探等手段,查清區域內地表水體、老空(窯)水、離層積水、巖溶水及導水通道發育等水文地質情況。三是小煤礦集中的礦區,要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區域性水害普查治理,對每個煤礦的老空積水劃定警戒線和探水線,完善并落實預防性保障措施。四是加大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礦企業總工程師要定期組織研究煤礦采掘作業范圍內可能存在的水害威脅,明確水害防治工作重點,制定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提出隱患整改時限并督促嚴格落實。
切實加大監管執法力度。要結合打非治違和2018年湖南煤礦安全重點整治內容等文件要求,選聘技術過硬的煤礦防治水方面的專家,重點檢查重大水患災害是否做到超前治理,徹查水害事故隱患,確保隱患得到及時發現、及時治理。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督促煤礦企業嚴格落實防治水各項措施。檢查中發現煤礦井田范圍內老空(窯)積水情況不清或水文地質條件不明、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排水系統達不到規定要求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頓。要嚴格落實各級政府防汛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期間該停工停產的堅決停工停產,嚴禁安排人員下井作業。嚴厲查處探放水施工造假、水文地質資料造假等違規行為,對因工作不到位、組織不力、措施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