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去產能政策顯效、氣溫下降等因素影響,國內煤炭價格在2016年下半年出現了持續上漲的趨勢,這給煤炭行業去產能造成了一定負面影響。有必要分析當前煤炭價格波動形勢及背后原因,闡明煤炭行業去產能過程中的相關關系,并提出避免煤炭行業大起大落的長效機制,加速煤炭行業去產能進程。
國內煤炭價格形勢分析
2016年下半年以來,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煤炭市場供需變化等多重因素影響,國內煤炭價格增幅較大。2016年11月11日中國煤炭價格指數為159.6,跟2016年1月15日相比,上漲34.9點;秦皇島港Q5500動力煤價格在2016年11月11日達到610元/噸,跟2016年1月15日的370元/噸相比,漲幅高達64.9%。
2016年國內煤炭價格大幅上漲原因分析
•煤炭行業去產能效果初顯,產量下降迅速
2016年以來,國家相繼印發《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確定了煤炭生產276個工作日制度,積極推進煤炭行業去產能。2016年1-11月,全國退出煤炭產能近3億噸,成效顯著;1-10月,全國煤炭產量為27.39億噸,跟去年同期30.45億噸相比,降幅高達10.7%。
•煤炭需求階段性上升,助推煤價上漲
2016年下半年,受全國大部分地區高溫少雨因素影響,水電發電量持續下降,大大刺激了火電用煤需求。2016年6月、7月和8月,6大發電集團(華能、國電、浙電、粵電、大唐、上電)月耗煤總量分別達到1784萬噸、2021.3萬噸和2182.4萬噸,同比增長2.08%、7.13%和8.71%。其中,2016年8月的月耗煤量是自2014年3月以來的最高值。受此影響,2016年第三季度全國煤炭消費由負轉正,同比增長約0.5%,這使得煤炭出現了供求偏緊局面,推動了煤價的上漲。
•社會補庫存恢復性增長
2016年上半年,隨著國家煤炭行業去產能政策的實施,電廠等用煤大戶煤炭庫存量和庫存可用天數下降很快。9月份以來,隨著煤價的上漲和煤炭需求旺季的來臨,電廠等用煤大戶對煤炭市場預期發生改變,補庫存意愿強烈,補庫存力度加大,推動了煤價的進一步上升。
•煤炭運力緊張推波助瀾
近幾年來,受煤炭運輸需求下降因素影響,鐵路部門積極發展其他貨源,使得煤炭運力包括敞篷車輛逐步減少。隨著煤炭需求在2016年第三季度階段性上升,煤炭鐵路運力出現了緊張局面。此外,交通運輸部牽頭的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在8月18日正式開展,增加了下游煤炭用戶的補貨難度,使得煤炭公路運輸部分轉向鐵路運輸,進一步加大了煤炭鐵路運輸壓力,推高了煤炭消費地的價格。
煤炭行業去產能需準確把握幾方面關系
•準確把握去產能和穩供應關系
我國煤炭行業產能過剩問題嚴重,產能利用率較低。由表1可知,2015年全國煤炭產能利用率僅為65%,遠低于國際認定的合理產能利用率水平(79%~83%)。2016年以來,全國煤炭行業去產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據現有數據估計,2016年全國去掉的煤炭產能在3億噸左右,還有54億噸產能,全年煤炭產量在34億噸左右,可以初步算出2016年煤炭產能利用率在63%左右。這個數值離國際合理產能利用率還有較大差距,煤炭行業去產能任重道遠。在“十三五”期間,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能源結構不斷的優化,全國煤炭需求增長空間有限,煤炭產能大于需求的局面不會改變。煤炭行業去產能將會是我國供給側改革的一項長期任務,不會因為煤炭市場的短期波動而發生改變。
為了應對煤價持續上漲,保障居民取暖、發電等用煤需求,2016年8月,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等部門制定了穩定煤炭供應、應對煤價過快上漲的工作預案。要準確把握去產能和穩供應的關系,先要理解產能和產量間的關系。產能是生產能力,產量是實際的生產數量。在短期內,煤炭價格的上漲是由煤炭產量和需求兩方面因素決定的,而與煤炭產能關系不大。政府為應對煤價上漲提出的穩供應并不是增加煤炭產能,而是釋放產能、適當增加煤炭產量,去產能和穩供應之間并不矛盾。此外,去產能去的是落后產能,是應對煤炭行業困境的長期之舉,而穩供應釋放的是符合相關標準的先進產能,是確定煤炭市場穩定的臨時調控政策。這兩者的對象和目的都完全不同。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為應對煤炭市場短期波動而出臺的穩供應政策應以不影響去產能目標完成為基本原則。
•準確把握去產能和穩煤價關系
煤炭行業去產能是一項長期的政策。煤炭價格的回升有利于煤炭企業經營狀況的改善,為去產能工作奠定良好基礎;煤炭價格的暴漲或暴跌則不利于煤炭行業去產能工作的整體推進,不利于煤炭行業的健康發展。煤炭的過快上漲可能引發已停工停產的煤礦復產,干擾去產能工作大局。煤炭價格如果持續保持低位運行,煤炭企業則可能加大生產力度,采取“以量補價”措施,從而加劇煤炭市場失衡。因此,在去產能過程中,要將煤炭價格始終穩定在合理區間內。
•準確把握去產能和釋放先進產能關系
2016年9月29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煤礦安監局聯合下發《關于適度增加先進產能投放、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穩定供應的通知》,提出適度增加安全高效先進產能的投放,并規定符合條件的煤礦可以在276至330個工作日之間釋放產能,沒有參與產能釋放的煤礦仍要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制度。政府在去產能的同時釋放先進產能,主要是為了保障2016年冬季供暖、供氣和發電生產用煤需要。此外,政府在初步完成2016年煤炭去產能任務的前提下,對煤炭產能釋放主體有明確規定,對“先進產能”界定苛刻,也反映出政府引導煤礦企業努力提升煤炭產能先進性的意圖。而之所以為釋放先進產能設定明確的工作日,主要是為了不影響煤炭供給側結構改革和去產能的總體步伐。
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避免煤炭行業大起大落
針對以上分析,為避免煤炭行業大起大落,促進煤炭行業健康發展,本文就建立長效機制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第一,積極推動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2015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去產能的原則是“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當前,我國煤炭行業集中度仍然較低,不利于政府進行調控。2015年,煤炭行業前10強企業市場份額為41.5%,遠低于美國70%的水平。隨著市場集中度的提高,大型煤炭企業能更好地調節煤炭供給,應對供需失衡。因此,在去產能過程中,政府應該積極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中小型企業,提升行業集中度,提高政府的調控能力。
第二,鼓勵企業簽訂中長期合同,維持市場穩定。煤炭供需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有利于減少企業運營風險,有效保障雙方利益,幫助企業更好地安排生產經營計劃;有利于穩定煤炭市場,降低短期不確定因素對煤炭行業的影響,減少煤價波動,避免煤炭行業大起大落。2016年11月,神華集團、中煤能源集團分別與5大發電企業(華能集團、國電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國家電投集團)簽訂中長期電煤協議就是一個很好的范例。在去產能的過程中,國家應推動煤炭供需雙方簽訂中長期合同,建立適度浮動的定價機制,更好地穩定煤炭市場。
第三,推動煤炭上、下游產業一體化發展。煤炭市場供需失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煤炭與相關產業之間的壁壘比較大。在去產能過程中,為避免煤炭行業的大起大落、實現煤炭的清潔高效利用,應引導煤炭上下游企業與煤炭企業相互持股,鼓勵煤電一體化、煤焦一體化發展,更好地穩定煤炭市場。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