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1日至23日,“2016海上風電領袖峰會”在浙江寧波象山召開。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海底管理處處長張紹麗在峰會上發表演講。他表示,中國海上風電項目應進一步提高綜合利用效率。以下為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為您整理的張紹麗處長的演講實錄:

海上風電是我們國家新型的重要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海上風電對于促進優化能源布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在2009年經過國家海洋局審查,批準了咱們國家第一個海上風電項目。截止到目前我們也統計了一下,經過國務院和地方政府批準的海上風電項目,目前在沿海地區有29個,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這些沿海的海域。
按照法律、法規和部門職責,海洋局是負責海域使用以及海洋環境保護的管理和監督,國家海洋局對海上風電的發展,也是高度重視。與國家能源局,包括我們在座的企業,其實都是具有一致的目標,那就是保障和促進我們海上風電行業可持續的一個健康的發展。為了適應我們國家海上風電飛速發展的新形勢,國家海洋局和能源局先后在2010年和2011年連續兩次是聯合印發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實施細則。規范了海上風電的規范,并且以這兩個文件為基礎,確定了海上風電聯合審查以及核準和審批的管理,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工作的銜接機制。另外海洋部門在編制過程中,也是積極保障我們海上風電行業的發展。并在相關的海上風電規范編制和出臺的過程中,給予積極的推進和保障。目前依照我們國務院整個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要求,國家海洋局也相應下放了預審權限。目前我們所有的海上風電項目,只要面積不超過700公頃,都是在省一級負責的。包括海洋環境影響報告的審查,切實落實了當前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相關部署要求,審批權限進一步提高,促進了行業和地方經濟的發展。
當時我們同時要高度關注海上風電對海域空間資源開發利用的影響,昨天在會議上,我們也都在探討這個問題。海上風電項目一般占用和影響的海域面積比較大。整體跟其他行業用海相比,綜合利用效率的水平還有待提高,另外與其他行業用海矛盾突出。最近幾年來,在海上協調方面的困難,未來可能依然會存在,而且隨著我們沿海地區對近海海域開發不斷的增強,開發利用的密度不斷增強,可能未來一段時間,這個用海協調難度,可能會突出還會進一步加大。從這個角度,為了促進我們海上風電行業的健康發展,另外也同時促進海上空間資源的科學利用,海上風電開發建設,應當全面落實我們現在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五大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和規范,特別是要充分考慮我們沿海不同地區海域資源的特點和開發利用的現狀。從整體上考慮風電場和輸電電纜選址布局和規劃,因地制宜的發展。特別是從我們海域空間資源利用的角度,進一步加強海上生態文明的建設,節約海域資源,統籌其他行業的協調發展。另外利用這個機會,在座的有關企業探索模式創新,探索機組的技術創新,從這個角度進一步降低我們這個風電項目對海洋環境資源的影響。減少行業用海的矛盾,提高我們資源利用的效率。在今后我們國家海洋局包括跟我們能源局還有其他相關的部門,還有我們地方有關的部門,我想我們下一步一道繼續加強溝通,將繼續為我們海上風電健康發展做好相關的服務和保障工作。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