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國家電煤供應,自2014年元旦及春節以來,秦皇島市港航管理局高度重視,認真謀劃,積極行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港口電煤運輸。
一是加強港口電煤運輸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明確主管領導,主管科室,配備專門人員,負責港口電煤運輸相關工作,并安排好24小時值班,確保不脫崗,不漏崗,及時處理電煤運輸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按時做好信息上報;
二是加強港口電煤運輸相關工作環節的協調與服務,簡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為保證電煤運輸順利進行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和環境;
三是積極要求并督促秦皇島港引航站在保證引航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引航質量和效率,優先引領電煤運輸船舶,確保船舶進出港安全順暢,縮短船舶在港停時;
四是督促指導秦皇島港股份公司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加強調度,嚴格煤炭港口設施、裝卸設備管理,提高作業效率,確保卸車裝船順利安全進行;
五是加強與海事機構的溝通,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協調處理港口電煤運輸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由于措施得力,一季度以來,特別是二、三月份,隨著南方地區放假的工廠開工,使得社會用電量及電廠耗煤量均明顯回升;同時煤電雙方年度訂貨合同談判結束,電廠恢復船舶派遣;以及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持續大幅下跌,煤炭市場回暖等因素影響,秦皇島港煤炭發運量保持平穩態勢,場存下降近200萬噸,有力地保障了南方電廠煤炭供應。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