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朔州市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預算本著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務和重點工作,資金安排堅持“保重點、保續建、保配套、保民生”的原則,由市發改委根據市地稅局測算的基金收入提出投資計劃,財政列入全市預算,全年計劃安排51800萬元,其中: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3項,計劃安排26000萬元,資源城市轉型和重點接替產業發展8項,計劃安排15500萬元,解決因采煤引起的社會問題7項,計劃安排資金10300萬元。
朔州市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預算的編制,不僅為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籌集必要的財力,充分體現財政性資金集中財力辦大事,而且要確保政府工作的延續性,優先安排在建工程、中央投資配套項目及有關民生及需解決的事項,保證基金預算的科學化、合理化、公正化。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