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地講,中俄此次簽署石油大單,既在情理之中,但又出乎預料。一方面,今年3月習近平主席訪俄期間,兩國政府已經簽署了俄羅斯對華增供原油的政府間協議,將其落實到公司層面只是時間問題;另一方面,僅時隔三個月就簽署了商業合同,效率之高是兩國能源合作歷史上少見的。究其原因,兩國合作占到了天時、地利、人和。
先說天時。在歐洲經濟不景氣,能源需求不振的背景下,俄羅斯經濟同樣面臨困難,不僅對歐能源出口減少,以能源出口拉動經濟的模式也難以為繼。而普京重返克里姆林宮后,將發展遠東地區作為施政綱領的優先方向之一。因此,俄羅斯需要轉向能源需求旺盛的亞太地區,特別是中國,尋找新的出口市場,同時為開發東西伯利亞和遠東做資金和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準備,俄羅斯石油公司擴建東線石油管道和建設東方石化公司的計劃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其次是地利。中俄兩國山水相連自不必說,已經建成的斯科沃羅季諾—漠河管道已經成為連接兩國的石油大動脈。管道的順利建成運營,為兩國擴大石油貿易奠定了基礎。在俄羅斯東西伯利亞—太平洋石油管道一期和二期已經建成的情況下,俄羅斯繼續擴大管道運力,增加對華石油供應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再說人和。無論是兩國高層領導人,還是進行合作的兩國公司,乃至從事具體項目的職工,在擴大兩國能源合作的問題上表現了高度的一致,并為此做出了努力,所謂“上下同欲者勝”就是如此。需要指出的是,曾主管俄羅斯能源事務的前副總理謝欽就任俄羅斯石油公司總裁后,中俄兩國在石油領域的合作步伐明顯加快。這不僅是俄羅斯石油公司發展戰略的目標,更是“時刻準備著”加強與俄合作的中國石油所希望的,正因如此,雙方在擴大原油貿易、中國參與俄羅斯大陸架開發等方面都獲得了突破性的進展。
可以確定地說,與早期中俄石油合作在長時間內停滯不前的情況相比,目前無論是國際能源市場狀況、兩國能源進出口需求,還是石油公司之間的互信,都成就了對兩國合作有利的形勢。順勢而為,就有希望繼續擴大合作。
需要注意到的是,中俄兩國在石油領域的合作并不是簡單的資金換資源。雙方在遵守國際貿易規則的大背景下,創造性地開辟了獨具特色的合作機制,這才是保障兩國石油合作順利進行的根本。
首先是原油貿易合同和管道建設投資一體化的合作模式。2009年,中俄兩國簽署的供油合同就成為“石油換貸款”合同。在中方資金的支持下,對華供油管道得以迅速建成運營。根據媒體報道,此次新的原油增供合同,同樣有中方向俄方提供貸款和原油預付款的協議。在中俄兩國簽署供油合同后,謝欽公開表示,中方的資金將保障管道的擴建。
其次是價格機制。中俄兩國的原油貿易價格按照專門的公式確定,既考慮了國際原油市場的價格,又考慮了兩國原油貿易和運輸的具體情況,是符合兩家公司利益、公平的商業性機制。
最后是爭端解決機制。兩國的石油合作并非一帆風順,科學的爭端解決機制能有效降低合作的風險。
在兩國能源合作規模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從國家能源安全,到公司商業利益,到具體項目的操作,只有在機制完善的條件下方能夠持續進行。中俄能源合作,不僅具有國際能源貿易的共性,也具有一些特殊性,機制的保障就顯得更加重要,也是能源合作“軟件”建設中最關鍵的一環。
毋庸置疑,中俄能源合作中另一個重點是天然氣合作。從2006年開始,天然氣供應談判已經持續了七年多。兩國政府盡管已經就此達成了原則性的協議,但中國石油和俄羅斯天然氣工業公司的商業談判始終未能獲得最終的結果。實際上,中俄石油合作的形勢和經驗完全可以與天然氣合作進行比對和借鑒。但對于天然氣合作,其關鍵問題不在于具體的價格,而在于從貿易合同、管道建設到定價整個環節的機制問題。俄方堅持傳統上的“照付不議”合同和與油價掛鉤,與歐洲市場利潤相當的定價原則,而中方希望能夠從實際的承受能力出發,采取更加靈活的定價方式。雙方在彌合“合作機制”分歧上顯然還需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和時間。(作者:劉乾,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能源戰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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