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解除發電用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已經過去了3個月,如今,電煤談判進展如何?記者經過多方了解發現,煤電雙方的談判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然充滿變數。
“很復雜,說不出來”
“很復雜,說不出來”是很多發電企業做出的判斷。
五大發電集團之一的某企業燃料公司副總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現在沒有看到一個統一的合同文本或定價模式,各集團的情況都不一樣。對于談判形式是集團統一談還是電廠各自談,他表示有的集團是統一的,有的是相對統一,有的則是相對分散,“都不一樣”。
該受訪者表示,電煤完全市場化后,電煤價格受運輸方式的影響很大,下水煤跟直達煤不一樣,直達煤跟鐵路煤不一樣,鐵路煤跟坑口煤又不一樣。直達運輸受鐵路運力的限制,下水煤的運力市場化程度相對高一些,坑口煤是靠汽車運輸,市場化程度則更高。電煤價格的談判要考慮這些運輸方式因素,所以很復雜。
相比往年,今年的煤炭供需形勢比較寬松,甚至局部出現了供大于求的現象,國內煤礦、電廠以及港口的庫存量都較高。
在這種情況下,對于如何簽訂電煤長協合同,煤電雙方還在探討當中,由于多年來煤電矛盾一直突出,形成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的慣性,因此總有一方要占據主導地位。
“雙方提出的價格都達不到對方的預期,誰也不太想簽,那就暫時先談著,但是合同現在也落實了不少,簽訂的目的主要是爭取鐵路運力。”上述五大發電人士表示。
受訪者還表示,當市場發生變化的時候,原來的電煤運行機制肯定也要跟著發生變化,原來電煤緊張了十年,現在這么寬松,機制必須調整。包括鐵路運力下一步會發生什么變化,現在誰也不知道,這個直接制約著電煤合同能不能正常簽,能不能正常執行。
“談妥并不意味著就一定沒有問題了”,受訪者表示,談妥并不意味著合同執行過程中就不會發生變化,隨著市場供應寬松、緊張的交替變化,合同的最終執行肯定也會相應作出調整。
“現在是你就不簽,但人家(煤企)照樣給你供,我們就得接啊,現在我們電廠用的煤里面有新簽的,也有現談的,還有以前的翻版,都有。”受訪者說。
“走運”的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
對于煤電雙方這對“冤家”,作為旁觀者,秦皇島海運煤炭交易市場董事長范廣志有著更為清晰的認識,他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2012年4月份到7月份,由于煤價的急劇下降,使煤電雙發之間的矛盾更為突出,因為在價格上發生了沖突,交貨量很難兌現,造成港口不能接卸,例如當時發生了同煤集團的煤炭進入秦皇島港后,大唐國際沒法接卸的事件。
“今年的長協談判,一開始大家都認為找不到共同點,也很難談判,但后來大家找到了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范廣志說。
過去由于電煤價格存在雙軌制,以及國家對電煤的的限價,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的指導意義受到了明顯的限制,今年取消雙軌制后,一時間煤電雙方對這個指數非常關注,尤其是在長協煤的談判上,很多企業都以這個指數為參照來定價。
“參照這個指數,今年的長協煤談判基本上有兩種模式,一個是神華模式,一個是中煤模式。”范廣志向記者介紹說。
范廣志表示,今年的長協煤談判幾乎沒有談價,都是談量。價格大都按照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來,只是在計價的結算方式上神華和中煤有所區別。神華是按周計價,由于環渤海煤炭價格指數以每周三為統計周期,因此神華煤在秦皇島港裝船時,星期三晚上12點之前是一個價,12點之后又是一個價。中煤模式則相對簡單,它以年初的一個價格為基數,當價格浮動大于2%~3%時,再進行調整。
范廣志同時透露,國家發展改革委在3月22日召開價格指數煤電雙方領導小組會,雖然指數由煤炭市場形成,但好多東西要由發改委來決定,所以“這個會對未來電煤價格指數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