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徽省物價局獲悉,自2018年1月1日起,安徽省大工業、一般工商業高峰電價上浮幅度將下調2個百分點,進一步完善安徽省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降低企業用電成本。
根據調整方案,從2018年1月1日起,下調高峰(含7月至9月)時段電價上浮幅度2個百分點。將高峰時段電價上浮幅度由55%下調為53%,其中7月至9月上浮幅度由65%下調為63%。低谷時段電價下浮幅度41%保持不變。
調整范圍包括大工業、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安徽省化肥生產企業同步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同時建立峰谷分時電價執行情況月度報告制度。據測算,每年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約3億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