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和用戶如何進入市場成為交易主體?
《關于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范運行的實施意見》明確,市場成員實行注冊管理。
省級政府或由省級政府授權的部門,按年度公布當地符合標準的發電企業和售電主體,對用戶目錄實施動態監管。
進入目錄的發電企業、售電主體和用戶可自愿到交易機構注冊成為市場交易主體。
交易機構按照電力市場準入規定,受理市場成員遞交的入市申請,與市場成員簽訂入市協議和交易平臺使用協議,辦理交易平臺使用賬號和數字證書,管理市場成員注冊信息和檔案資料。
注冊的市場成員可通過交易平臺在線參與各類電力交易,簽訂電子合同,查閱交易信息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