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電力法修訂
【檔案】
劉紹英: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德力電力建設有限公司職工。
【觀點】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制定于20多年前的電力法的實施遇到了很多新問題,需加快推進電力法的修訂。
【背景】
電力法于1996年正式實施,為電力行業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進作用。但20多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電力法尚未涉及的新問題、新事物,需要通過對電力法的修訂進行調整明確。特別是隨著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推進,電力法修訂工作面臨諸多新課題,應深入研究。
【建議】
劉紹英代表建議,國家立法機關應明確電力法的修改以中央2015年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為原則和依據,確保改革與修法的有機銜接。進一步聽取電力生產經營一線的意見,解決基層反映強烈的法律問題,特別是關于竊電懲處、人身觸電責任承擔、電力建設、電力設施和電力線路走廊的保護、交易結算方式、電力執法主體、電力普遍服務責任主體等問題,應通過法律的修訂予以明確。此外,由于電力法實施后,涉及電力行業的其他相關法律均以電力法為依據制定,因此在電力法修訂后,相關涉電法律法規應作及時調整。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