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0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根據這幾年的經驗,可將國家規劃范圍內有明確標準的投資項目核準權下放。
對鋼鐵、煤炭、電解鋁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產企業。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強化節地節能節水、技術、安全等準入“門檻”,對環境影響大、風險高的項目嚴格環評審批。用有力的“放”和有效的“管”,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對集裝箱專用碼頭、內河航運航電樞紐、車用發動機、城市快速軌道交通等投資項目,可下放由省級政府根據國家相關規劃、準入標準等核準。中國鐵路總公司投資的鐵路、橋梁、隧道等項目由其自行決策。研究加大醫療、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向民間投資開放力度。
會議還決定,確定進一步精簡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以深化改革更大釋放市場活力;決定簡化外資企業等審批管理,營造擴大開放的更好環境;通過《全國農業現代化規劃》,促進農業升級農村發展農民增收。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