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意,繼續加大政府對電動汽車研發、市場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扶持,充分發揮中德電動汽車戰略平臺重要作用,改善中德電動汽車領域的交流和溝通,在所有重要方面和應用領域制定共同戰略;加強電動汽車戰略平臺和平臺內議題的合作,雙方給予企業平等享受電動汽車國家扶持和優惠的待遇,并在國家規章、標準制訂中加強協調;繼續深化中德在電動汽車領域的標準合作。雙方在充電基建領域就擴建策略和經營模式等議題加強對話;深化電動汽車示范項目和試點城市的交流與合作,在已建立的城市合作框架下,鼓勵中德其他具備條件的城市積極參與。雙方將在電動汽車戰略平臺框架下,探討共建充電基礎設施和電動汽車與智能電網互通示范項目。
雙方商定,進一步擴大兩國在內河航運和航道領域具體合作,重點開展在岸電供應等方面的合作,推動開通上海港與漢堡港之間的集裝箱綠色航線,利用岸電方式降低靠港船舶二氧化碳的排放。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