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及《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標志著央企薪酬管理規范進入了全新階段。
《改革方案》適用企業總計72家,具體包括由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責任的53家央企。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城鎮從業人員平均薪酬水平為51000多元,部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平均薪酬水平為前者20多倍。部分壟斷性企業高管薪酬水平更高,不僅顯示在數字上,還包括多項不合理之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劉學民表示,現在一些央企嚴重虧損,但高管薪酬沒有與業績掛鉤,因此完全沒有受到虧損影響。
“與現行政策相比,改革后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還會比較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邱小平說。與此同時,《改革方案》將目前薪酬管理中對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重點考核生產經營業績,調整為對履職情況進行全面綜合考核評價,包括加強履行政治責任、社會責任等反映綜合素質和能力情況的考核評價。
《改革方案》進一步規范了福利性待遇。針對目前不同中央企業的福利項目和待遇水平存在較大差異的情況,《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并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年金)、補充醫療保險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等,納入統一薪酬體系統籌管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也不得在企業領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貨幣收入。
適用《改革方案》的部分電力企業名單:
神華集團
國家電網公司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