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塑料污染已被公認為全球僅次于氣候變化的焦點環境問題。從我們手中的購物袋、快遞包裝,到海洋深處的微塑料,塑料制品在其生產、消費到廢棄處置的全生命周期,都對生態環境構成了復雜而深遠的挑戰。在中國,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和“雙碳”目標的戰略引領,塑料污染治理已被提升至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位置。
隨著關乎未來五年發展路徑的“十五五”規劃期即將開啟,3月3日,在由擺脫塑縛、零盟公益、杭州市臨平區初心社會組織服務中心聯合主辦的“‘十五五’塑料污染治理法規交流會“上,多位專家學者、政策研究者以及行業實踐代表對“十四五”以來塑料污染治理領域的政策發展與實踐成效進行了觀察與總結,并共同探討和展望對“十五五”方案制定的有效建議與可行路徑,為未來五年的塑料治理工作提供前瞻與操作思路。
擺脫塑縛特約研究員王鑫一帶來《〈“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下稱《方案》)評估與建議》報告。她指出,《方案》具有引導功能強、可以明確工作方向、部署重點任務、適合“敦促落實”、要求各部門按職責開展工作的優勢,但同時存在約束力弱、不適合“硬性約束”、缺乏強制執行法律效力、頂層規劃設計不足、缺乏頂層規劃效力等限制。
針對《方案》執行情況,王鑫一提出五方面問題:一是《方案》對我國“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引領作用不足;二是執行存在“剛性易推、柔性難落”的失衡問題;三是在行業管理層面協同引導不足,政策傳導機制受阻;四是與關聯政策功能定位重疊,導致地方執行標準不一,政策效力被稀釋;五是重復使用政策供給仍處于系統性缺位狀態。
“一個完整的重復使用系統既需要投放端標準化器具、回收端逆向物流、處理端集中清洗等硬件設施,也離不開數字化追蹤工具等軟件體系,更需要消費者消費習慣的重塑。這意味著重復使用工作的深化根植于新的消費生態系統搭建,是系統性變革,難以通過市場自發調節完成。”王鑫一指出,盡管《方案》提出“開展可循環快遞包裝規模化應用試點”等任務,但仍停留在“倡導鼓勵”層面,難以撬動系統變革。從政策目標層面,僅設定“可循環快遞包裝1000萬個”物流循環目標,對餐飲、外賣、奶茶等消費端場景未設定量化目標;從責任主體層面,未明確消費端重復使用體系建設主管部門;從系統建設層面,未提出有效建設路徑,使重復使用停留在口號層面。
圍繞“十五五”時期制度優化,王鑫一提出五方面建議:一是重新調整我國塑料污染治理“五年”規劃政策文件定位,將文件性質從“行動方案”提升至“規劃/意見”層面,強化政策指導性與約束力等;二是以推動敘事融合與權責重構為切入點,構建統一核心敘事,建立國務院層面跨部門協調機制,匹配事權與財權保障;三是加強行業內部規劃,完善立法銜接,將治理要求納入重點行業“十五五”規劃,推動行業規章修訂并納入立法規劃;四是構建“十五五”時期重復使用體系的多維政策框架,包括設置量化目標、強化跨部門協同、以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為核心制度手段等;五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年度塑料污染治理重點”量化清單框架,形成量化目標體系、重點任務清單、部門責任分工與進度評估節點。
清華大學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政策研究所負責人段立哲在會上分享了對我國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及“十五五”思路的探討。她認為,“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使治理機制運行更加有效,塑料制品全鏈條治理更加有效,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關于“十五五”時期的重點方向,她提出四方面重點:一是推廣再生材料使用,落實《再生材料利用推廣行動方案》追溯體系及國際認證;二是探索廢塑料回收利用路徑,包括廢塑料化學再生(CCER、產品標準)和低值廢塑料收集路徑(生活垃圾);三是優化并實施塑料禁限措施,優化禁限目錄(飲料杯、鋁塑包裝袋)并加強規范性檢查;四是完善塑料生態設計,推動可回收、易再生國家或行業標準。
天津市西青區零萌公益發展中心政策研究員謝新源在分析《生態環境法典》與“十五五”塑料污染治理規劃時指出,塑料污染治理面臨法治保障提升與規劃引領的雙重機遇,同時也有待更加系統的變革。
他介紹,《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存在不少進步:從原則、規劃、產業政策、標準體系、數據統計與公示制度等方面出發,構建了發展循環經濟的體系框架;從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兩網融合回收體系規劃保障、到再生材料推廣,塑料循環再生有了可靠抓手;“綠色消費”專設一節,管控范圍從“一次性消費品”擴展到“一次性用品”;可降解替代品增加“且無害”限定,體現了風險預防意識;而從法典整體看,法律責任體系更加完整、銜接性更好。
“然而,面向“十五五”塑料污染治理,要真正實現系統性變革,還應更加重視‘重復使用’這一更根本的解決路徑。”謝新源表示。他建議,在法典總則中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并明確廢棄物管理的優先序原則,特別是“減量化優先”。這意味著,治理重心要從過去的產品替代、材質替代,轉向流程替代——即通過建立回收、清洗、重復使用等配套服務體系,真正實現資源的循環利用。具體操作上,可以通過名錄管理的方式,推動重點行業率先建立重復使用方案,并納入法律責任保障落實。以試點先行、逐步法制化的路徑,讓消費者真正擁有綠色選擇權,在日常生活中能夠主動選擇、便利參與重復使用模式,并通過更加科學的統計方式,真正反映禁限塑工作的成果。
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常務副會長王旺在發言中表示,循環經濟體系必須廢除鼓勵性制度,必須建立新的制度,必須制度供給先行。改變塑料與環境的關系,需要從塑料管理制度重建展開。
他指出,“十四五”明確了各政府部門治理塑料污染的責任,“十五五”應明確塑料產業鏈各環節責任和義務。“十五五”期間,應推進塑料管理政策重建,在設計層面實現樹脂和產品DfR,在閉環層面強化消費者參與,在應用層面提高再生塑料含量,在管理層面推動閉環再生與重復使用。“改變原有制度、建立新的制度體系都非常艱難,需要大量研究、論證與說服工作,但國家戰略和最高層持續關注,以及產業提供的價值,將為改變創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