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電力市場網獲悉,9月17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重慶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文件提出,電力中長期交易現階段主要以融合交易方式開展電能量交易(不含綠色電力交易),根據市場發展需要開展輸電權、容量等交易。
綠色電力交易是指以綠色電力和對應綠色電力環境價值為標的物的電力交易品種,是電力中長期交易的組成部分。市內綠電交易組織按國家相關規則執行。
除計劃電量執行政府確定的價格外,電力中長期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由經營主體通過雙邊協商、集中交易等市場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預。
市場用戶的用電價格由電能量交易價格、輸配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構成,促進市場用戶公平承擔系統責任。輸配電價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其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在同一場交易中,售電量不得超過交易開市前其持倉合約總電量(不含綠電交易電量),購電量不得超過其剩余資產總額對應最大購電能力的凈值。售電公司根據其繳納的履約保函、保險額度,以及同一投資主體(含關聯企業)控股的售電公司全年市場化電量不得超過市場化總量(不含電網代購)15%等要求確定可交易電量。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