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天以來,整個北半球陷入“燒烤模式”,多地高溫刷新了歷史紀錄。烈日下的“炙烤”,讓“減緩全球變暖”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
2021年12月,生態環境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今年8月,九部門又聯合發布《關于公布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批氣候投融資試點名單出爐,確定23個地區入選。
從《方案》到《通知》發布,僅間隔8個月,“加速度”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國的氣候投融資發展現狀如何,還面臨哪些問題?《中國科學報》采訪了相關領域的投資人士和研究人員。
氣候投融資潛力巨大
當前,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加速低碳轉型已成為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共識和趨勢。
2020年9月,中國明確提出2030年“碳達峰”與2060年“碳中和”目標。2020年10月,《關于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作為該領域的首項政策出臺,從宏觀層面推動了氣候投融資工作的開展。
普華永道中國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可持續發展市場主管合伙人倪清告訴《中國科學報》,這份《指導意見》首次明確了氣候投融資的定義與支持范圍,指出氣候投融資是為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和低碳發展目標,引導和促進更多資金投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和融資活動,支持范圍包括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兩個方面。
根據氣候政策倡議組織(CPI)最新發布的《2021年全球氣候投融資報告》預計,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占2019—2020年跟蹤的全球氣候投資的近一半(2920億美元),其中81%的投資集中在中國(2365億美元)。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此前也作過測算,中國實現“碳中和”還需增加139萬億元的新投資,年均投資3.5萬億元。
武漢大學副教授譚秀杰曾負責與氣候變化有關貿易措施的專題研究。他在談及我國氣候投融資時表示,一方面,我國氣候投融資發展迅速,已經初具規模;另一方面,相比我國實現“雙碳”目標所需資金,氣候投融資尚有巨大發展潛力。
23個試點地區各具特色
“目前公布的23個試點地區可以分成三類。一類是經濟基礎好的區域,具備較好的試錯能力,如上海市浦東新區、北京市通州區、深圳市福田區等;一類是傳統工業或資源型城市,轉型需求明顯,如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福建省三明市、甘肅省蘭州市等;一類是各類新區,承擔創新發展模式任務,同時具備建設能力和建設需求,如重慶市兩江新區、四川省天府新區等。”中科院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分析師邵元駿告訴《中國科學報》。
這些地區中的大部分對倪清來說都不陌生,因為普華永道在當地都設有分支機構。倪清以北京市通州區為例介紹:“北京市通州區被定位為北京城市副中心,正在切實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和能源清潔低碳轉型,為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奠定了基礎。”
近年來,北京市通州區通過綠色金融手段,以綠色建筑、綠色交通、海綿城市、氣候韌性城市等領域為突破口,打造高質量、高水平、高起點的城市“碳中和”基礎設施樣板。“通過試點,副中心將加大氣候投融資機制的改革與創新,逐步完善氣候投融資政策和標準體系,形成與副中心發展規模、特征及綠色低碳理念相適應的現代化低碳體系,進而輻射京津冀,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倪清說。
據了解,上海浦東新區發布的《上海市浦東新區綠色金融發展若干規定》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倪清表示,這是上海運用立法變通權在金融領域的一次有益嘗試,是促進高質量發展的一次重要立法成果,將為上海申建國家級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奠定基礎。
譚秀杰結合自己在武漢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的工作,介紹了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試點的情況。他認為,武昌區之所以入選首批試點,是因其具有得天獨厚的先發優勢。“第一,武昌區是湖北碳交中心和全國碳市場(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兩大市場運營機構落地承載區,具有全國領先的碳市場運行基礎。第二,武昌區經濟金融實力強勁,碳金融創新活躍。第三,武昌區綠色產業基礎扎實,科研實力雄厚。”
在大灣區范圍內,廣州市南沙新區和深圳市福田區入選首批試點。廣州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總經理助理肖斯銳向《中國科學報》介紹,廣州市南沙區正從金融支持碳減排等平臺和產品創新、規則機制交流等方面持續探索氣候投融資創新工作;2020年,深圳發布全國首個地方的綠色金融法規《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為氣候投融資項目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有利于深圳福田區開展試點工作。
從概念向實操階段邁進
倪清指出,目前我國氣候投融資發展呈現兩個特點:一是氣候適應投融資仍舊滯后,二是綠色金融標準仍需要進一步完善。
《2021年全球氣候投融資報告》顯示,在2019—2020年,氣候減緩資金占氣候資金總規模的九成以上,而氣候適應資金只占了7%,剩下2%的氣候資金則流向了具有減緩與適應雙重效益的氣候領域。
關于綠色金融標準,倪清認為,首先,作為當前的界定標準,多份綠色目錄所包含的項目大部分為接近“純綠”的項目,不少項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污降碳,但未達到“純綠”要求的項目還沒有被納入目錄;其次,目前綠色金融的支持對象主要是項目與活動,尚未明確針對市場主體或企業。對于某些高碳企業而言,即使已經制定了可行的低碳轉型方案,仍然可能面臨難以獲得綠色金融支持的窘境。
為此,他提出兩點建議:一是界定轉型金融的標準與框架,與綠色金融實現有序銜接;二是明確氣候變化適應活動,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
邵元駿表示,氣候投融資目前還處于概念階段。從趨勢上看,未來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排放的相關綠科技項目將更加受到關注,成為投資熱點。
“氣候投融資領域的項目普遍具有投資周期長、技術體系復雜等特點,需要投資人在基礎技術領域具備更高的專業度和前瞻性。”邵元駿還指出,氣候投融資涉及部分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屬于一個需要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賽道,如何完成政策導向向市場導向的過渡,將是一個重要課題。
肖斯銳圍繞氣候投融資實操階段的工作也給出幾點建議。一是結合現有綠色產業和綠色項目目錄,篩選具有明顯氣候效益(如支持氣候減緩和氣候適應)的目錄;二是在現有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金融機構碳核算等工作基礎上,探索建設支持氣候投融資的碳核算與氣候信息披露體系;三是吸取現有綠色項目投融資對接系統和項目庫建設經驗教訓,推出符合氣候投融資特點的融資對接平臺和管理方式;四是鼓勵地方政府出臺有助于氣候投融資產品創新的工作機制和財政支持政策,打好“金融+氣候+綠色”的政策組合拳。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