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研究機構弘亞世代副總裁劉文平表示,賬面上雖然算是應收賬款,但短期內拿不到,不足以支撐項目的現金流。很多光伏電站在2011年底或許并網,而這些電站2013年底才能拿到部分補貼,理論上有破產的風險。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一方面此前風電和光伏項目出過不少騙補案例,補貼發放之前需要相關部門認真審核;另一方面,許多地區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費用征收困難,存在大量資金缺口。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王仲穎表示,可再生能源補貼下發滯后與行政程序的變更有一定關系。據了解,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以前是省電網公司征收,發改委價格司核準之后,由電網公司下發。2009年之后,程序變更為省電網公司征收之后上繳財政部,財政部再預撥給省級財政部門,按季預撥、年終清算。
國家電監會價財部副主任黃少中表示,程序變更固然是一方面原因,但資金缺口問題更不容忽視。在電費結算時,電網企業也存在變相減少新能源企業發電量、壓低上網電價的問題;加上各省的補貼資金調配時間差,導致新能源發電企業往往需要半年至一年才能拿到補貼。
張粒子為解決配額交易結算困難而提出的辦法類似于歐美的“綠色證書交易制度”(TGC市場)。綠色證書的概念起源于20世紀90年代初的美國,是政府為了推行“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而頒發給綠色電力生產商的一種有效憑證,代表了一定數量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可作為交易憑證在綠色電力市場上流通。 [詳細]
目前繁瑣的行政機制也同樣令人頭疼。在今年以前,電價附加由電網公司征收、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核準之后再由電網公司下發。而2012年3月14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與國家能源局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即日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統一歸口財政部,由財政部定期向電網征收后上繳國庫。財政部再預撥給省級財政部門,按季預撥、年終清算。而幾乎所有的專家和發電企業都眾口一詞:“這樣的程序實在太麻煩。” [詳細]
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怎么算?孟憲淦給出了明確的算法。如青海當地去年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是1.15元每度,而當地脫硫燃煤機組的標桿電價是0.28元每度。那么國家電網向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購電時每度電就只付0.28元的標桿電價,剩下的0.87元應該由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來付,如果沒有這筆補貼,企業每發一度電將硬虧0.87元。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