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出臺的實施意見,這次兼并重組的重點是規模在15萬-30萬噸的煤礦,通過并購、轉讓、聯合重組、控股等方式推進;以全省21家年生產規模在100萬噸以上的企業作為兼并重組主體,整合其他中小煤礦,并要求其在所兼并重組煤礦中的股權比例不得低于51%。
同時,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建成3家年產5000萬噸以上的特大型煤炭企業,使河南省骨干煤炭企業控制的資源總量占全省的85%以上,產量占到75%以上,單井規模不低于15萬噸每年。
在資源配置方面,河南省將根據兼并重組規模和全省煤炭生產開發規劃,按照就近適量原則,優先將被兼并企業周邊或部分深部資源配置給兼并重組主體企業;稅收方面,兼并重組后的煤炭企業在印花稅、契稅、所得稅等方面,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方面,省政府支持具備條件的兼并重組企業上市融資,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股權轉讓等融資方式籌集發展資金,各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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